跟团在旅游景区玩了一整天,下午5点40,我们坐上往返的车子回家。一起随行的导游向我们解释:由于景区离回家的路程较远,估计要3个多小时,若是走高速,只需1个多小时左右,那这样子就会有一个收过路费用。大家谁起带头来收呢?
一车的人,37个。在导游结束他的解释后,只有那么三五人附和,其它的,均无回应。那只能走原路。
途中,夜幕降临,车上的人有些开始躁动,喋喋不休地说,师傅怎么开的车,这么慢,也许是司机的脾气好,或者不如说是,司机已经习惯了载去旅游的人的毛病,没有作声。
司机没有作声,抱怨的人也就不好多说。
对于不晕车的人来讲,多坐时间,无所谓。但是,晕车的人,可受罪。
坐在第一排的一位阿姨,她晕车。哎呀呀,我去,司机开了3个多小时,她就吐了多久,吐出的脏物的那个气味,哎呀呀,充满整个车箱,臭人呀!我呢恰好在她的后面座位,恶心地我也快吐了。
看到她如此狼狈不堪,让我想起了一篇文章,《心穷的人》___大家都为别人着想,为司机着想,为晕车的人着想,就不会开这么久的时间!
阿姨,奶奶们,大家既然已经花钱玩了一整天,为什么不再多掏4块,让晕车的人,早点回家,少受一点罪;司机少一点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