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到一则新闻:泰国一法官在判决杀人疑犯无罪后,当场自杀。
当时网上也是众说纷纭,有的说法官依法判决没有错,但脱下法袍后也是普通人,也可以以普通百姓的身份对案件进行道德评判。有的人则认为,法官即使脱下法袍,在当事人眼中依然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斥责一方当事人没有良心,对双方当事人是不平等的。
记得我还专门搜集该案件始末信息,多方了解案情——
在心理上,我也无意中偏向女法官一方。案中的原告也曾是被告,他因为自己的儿子受了劳动教养而心生委屈,对被害人一家充满怨恨,所以既不道歉也不赔偿,他认为儿子已经受了惩罚就没有理由履行道歉赔偿的决定,他自己违法在先。
本案中的被告,是两个家庭涉及的上一案件的原告。幼子惨遭杀害,却连一声道歉也没有听到,这是何等的悲伤、绝望!
法律拿一个不履行判决的无赖束手无策,一个无助的母亲绝望之下以牙还牙,毁了对方家庭的大女儿容貌。这个时候,法律以正义的面目现身了,判决这个丧子的母亲有罪。
这个母亲,到底该如何评价呢?谁能设身处地为她想?谁能感同身受?
没错,法官应该理性,依法判案,但从来不能要求法官没有感情。在国外不就是一位老法官总是更多地遵照人性判案而获得全世界人民的褒扬吗?
要知道,法律是人制定的,法律也是在一天天改进的,这说明我们的法律本身就不完美。在法律本身不完美的情况下,以此为标准判断对错,又怎么能片面要求法官完美呢?
邪恶无边界
自己动手
近期看到一个韩国电影《等着你》的影评,一样道出了犯罪这一事实对当事人以及家人的影响是深远、创伤且无法修复的。窃以为,这部电影的片名,其实应该叫《你等着!》,才能真正切合所要表达的意思。
熙珠的父亲死在了连环杀手基范的屠刀之下,这残酷的一幕被当时年仅七岁的熙珠尽收眼底。然而,基范仅仅被判处了15年徒刑。邢警大英同样对判决结果感到过轻,她收养了熙珠。却没想到,熙珠幼小的心灵中已经埋下了复仇的种子“既然法律不能还我公道,就由我自己来。”
十五年后,基范出狱。大英发现和当年相似的连环杀人案竟然重新频发,展开了对凶手的追击。此时的熙珠已长大成人,她决定手刃杀父仇人。然而,基范邪恶狡诈,熙珠并不是他的对手,很可能最后复仇不成,反而要再搭上自己的性命。
然而,永远不要低估仇恨的力量。
熙珠作为受害者的亲人,对她来说父亲惨死、凶手却逍遥这个事实,把她折磨得生不如死。其实这时的熙珠已经是心理严惩受损的女孩了。她最后是采取约基范前来,在秋千上自杀,从而造成基范是谋杀杀手的假象来复仇的。她搭上了自己的命,把恶魔送上了不归路。
有人说熙珠这样不值得,但是究竟值不值得,只有当事人能作评判。心灵的折磨远远超过肉体的刑罚,有时候,死是一种解脱。如果在解脱的同时还能捎上凶手陪葬,可能也是一种慰藉。
法律作为一种标准,总是有界限的,所以只能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中惩罚坏人。
然而邪恶在法律边界之外有着无限的空间,所以法律的惩治的有限性总是不敌邪恶肆虐的无限性。
也正因此,在有限的法律规定中,总有惩治不到的阴暗面。
面对法律无力而为的犯罪,受害者如何伸冤?
为何坏人得不到报应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那些怀有害人之心且时时伺机害人的小人,总是得不到应有的报应?
我们也会看到一些被欺辱的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理,从而发出绝望地乞求:“老天爷,你睁开眼睛看看哪!”
更有甚者,发出诅咒般的质问:“老天爷,你眼瞎了吗?”
“老天爷”这个神存在,在西方那里改称“上帝”。同样,信仰上帝的人也会打着正义的旗号侵略他人,信仰上帝的人也会被全民族毁灭颠沛流离。笃信上帝的犹太人就曾疑惑过:“为什么上帝会允许邪恶的存在?”但即使他们不明白这一点,却依旧对上帝坚信不疑。
我们总是一边把宽容、原谅作为美德,一边相信“恶有恶报”,从而希望不费自己吹灰之力,冥冥中能有无所不能的正义力量,执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信条,给我们这些好人心想事成的犒赏,给那些作恶多端的坏人以应得的残酷惩罚。
现实中,好像并非如此。
你会发现很多算计人的坏蛋,活得比谁都好。
反而是出门走路怕踩死蚂蚁的人,有可能飞来横祸。
小时候看电视剧,就发现经常会有一个无恶不作的角色,就是能玩弄众人于股掌之中,他肆意伤害所有人却被原谅,直到最后作得别人家破人亡,才在要剧终时获得牵强的“报应”,并且这报应怎么看都像是胡编乱造的。
日常生活中,一个女人长期遭受家暴,却被所有人劝着不要离婚,就连报警也被警察劝和,只对丈夫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直到有一天这个女人惨死在丈夫的魔掌之下,这个恶魔男人才被绳之以法。
而如果中途剧情反转,不堪家暴的女主终于反抗,杀死了施暴的丈夫,这时,正义出现了,法律过来了,女人一样会被逮捕。因为,你不代表法律,你没有制裁这个男人的权利,哪怕他是一个长期伤害你的恶魔,哪怕如果你再不反抗就可能死在他手里,你杀人的事实也要依法处理,你依然犯了杀人罪,法律不会对你网开一面。
在这种情况下,正义的裁决向身受其害者展示了两条路:
要么,你被恶魔杀死,以生命为代价换来恶魔被严惩;
要么,你杀死恶魔,自己变成杀人犯,同样是以生命的代价换来手刃恶魔的机会。
比如韩浪,比如熙珠……
善良,是好人的绊脚石
邪恶,是坏人的通行证
有一句话是:坏人之所以无恶不作,就是因为好人无所作为。
坏人坏起来没有任何底线,所以可以坏得超乎你想象;好人却习惯于用各种道德的法律的标准约束自己,不敢越雷池半步。
你说,好人哪里是坏人的对手?
我们不能总是指望那个公平正义的神来做最后的审判,在我们的心里,自有标准。当然,并不提倡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报私仇,但至少在面对伤害时能反抗,不要逆来顺受助长邪恶。
有一句话是:世界如此邪恶,你要心理强大。
但光心理强大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们要明白,上帝很忙,上帝太忙,芸芸众生这么多,大小事情都要麻烦他,你觉得靠谱不?所以,神这个存在,一般指望不上,如果能指望,则是奇迹,而奇迹是很难发生的,只能把他当成个心理安慰。
法律也很忙,而且法律对人的平等性,决定了呈现的方式会给人一种“对坏人过于善良,对好人过于严苛”的假真相。
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地不去麻烦法律和老天爷(还有上帝),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是自己最可靠的守护人。
指望坏人得到“报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懦弱的无为的没有担当的一种表现。
我们要全面强大 起来,让坏人望而却步。要学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睚眦必报,你计较了,别人就不敢过于计较了。毕竟,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也是天赋,所以我们不能过于软弱。
当然,这些只能对付小人,或者说小坏的人,比如平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爱背后黑人说人坏话的,爱栽赃陷害占小便宜的,爱夺人所爱鸠占鹊巢的……这些小邪小恶,如果我们还指望有“报应”,那就太天真了。自己想办法,不要老是想着依靠老天爷,老天父哪有闲功夫管你这些破事?人家就不兴喝个茶聊个天打个牌泡个脚啥的?
至于冲击上升到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触及到法律的尊严,凭我们一己之力抗不住了,这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才是给法律尊严。
很喜欢伟大领袖的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在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要勇敢地“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总之,“报应”,是最不好使的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