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语言中,所有的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声明。Java语言支持的变量类型有:
类变量(静态变量):独立于方法之外的变量,用 static 修饰。(类加载时创建,即程序启动时)
实例变量:独立于方法之外的变量,不过没有 static 修饰。(对象创建时)
局部变量:类的方法中的变量。(方法调用时创建,方法结束时销毁)
全局变量(成员变量):实例变量和类变量都属于成员变量
变量关系
类变量(静态变量)
1.在程序开始时创建,程序结束时销毁。与多少个对象无关,类只拥有类变量的一份拷贝;
2.静态变量储存在静态存储区。经常被声明为常量,很少单独使用static声明变量;
3.通过类名调用(.)
4.习惯:类变量被声明为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时,一般建议使用大写字母。若不是public和final类型,正常命名。
实例变量
1.实例变量在对象创建的时候创建,在对象被销毁的时候销毁;
2.一般情况下应该把实例变量设为私有。通过使用访问修饰符可以使实例变量对子类可见;
3.实例变量可以直接通过变量名访问。但在静态方法以及其他类中,就应该使用完全限定名;
局部变量
1.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被执行的时候创建,当它们执行完成后,变量将会被销毁;
2.访问修饰符不能用于局部变量;
3.局部变量是在栈上分配的;
4.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所以局部变量被声明后,必须经过初始化,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