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我师父接了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到所里来签合同,我帮着弄授权和委托代理合同,其他同事问我“啥案子”,我说“涉毒”,同事问“收多少钱”,我说“5000”,这句5000一下炸开了锅,我们律所刑事案件一般一万起收费,这也是市场行情,涉毒案件比较复杂,收费会更高。一名同事跳出来说“都说了不能低于市场价收费,你们这是在扰乱市场”。
只收5000,而且是全阶段,要在侦查阶段去看守所见人,移送检察院以后去检察院阅卷,开庭时参加庭审辩护,外地的案子,扣掉给所里的管理费和差旅费,我师父办这个案子可以说是亏钱的。这样低的收费是有理由的,这名委托人A是他亲戚,看着他长大。
中午跟A一起吃饭,还有别的同事,大家有说有笑,A一直沉默,满脸愁容。
后来我师父让我查这起案件的类似案例,知道了案件的更多细节。虽然是初犯、未遂,但毒品类犯罪本身法律规定就比较严格,根据他的犯罪数量,几年的牢狱之灾是少不了了,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作为父亲的A难怪愁得饭也吃不下。
今天下午看另一个案子的证据,海量证据,其中有一张纸,是父亲写给被关在看守所的儿子的信,“你要照顾好你自己,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孩子你妈妈在带着,不用担心,盼你早日回归!”看得我一度哽咽。不管子女做了什么,父母总是默默承受,像一座沉默包容的山,一直一直爱着自己的孩子。
日本律师秋山贤三写过一句话“法官和律师的共同点都是从事法律工作,都会与普通市民相遇在他们一生中最重要且最艰难的时刻。”很多人片面认为律师就是钻法律空子,帮坏人辩护。是有大贪官,有十恶不赦的坏人,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刑事案件的被告,他们可能知道自己做的事有些违法但根本没预料到自己将承担刑事责任,有些人犯罪是一时糊涂,有些人是生活所迫,有些人被指控了自己没有犯的罪名,有些人虽然罪行累累,但是如果不是他做的事就不应该让他来背锅,当这些人戴着手铐站在被告席下,他们需要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