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上主训示梅瑟:若有人愿意献上家畜作为祭品,应以牛羊作为祭品。还分别讲了牛,羊,飞禽的各种祭献方法。
第2章:若有人愿意献上素祭,应以细面倒上油,放上乳香。以及各种处理。对于剩下的素祭,应归于亚郎和他的儿子们,成为献于上主火祭中的至圣之物。
第3章:若有人愿意献上和平祭,应根据祭品不同来采取不同的处理。分别有牛,绵羊,山羊。
第4章:上主训示梅瑟说:若有人犯罪,根据不同的人,应有不同的赎罪祭。司祭犯罪,应献上无暇的公牛犊赎罪祭;以色列公众犯罪,应献上公牛犊作为赎罪祭;若是首长犯罪,则应献上公山羊作为祭品;若为平民犯罪,则应献上无暇的母山羊作为祭品。
第5章:若有人因不肯作证,接触不洁之物,轻易发誓,得罪上主,都应奉献上一只羊作为赎罪祭。若有人冒犯了上主的圣物,做了上主诫命所不许的事,欺骗了自己的同胞,夺取他人的财物,都应为自己的过犯,在羊群中取出一只无暇的公绵羊,交于司祭献于上主做赎罪祭,司祭应为他在上主面前行赎罪礼,不论他犯的是什么过犯,他都可以获得罪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