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开“夜车”熟悉阿尔法,开到十二点,课程的视频真的是又多又长,一边看一边实际的操作。
总觉得自己就是按教程来使用的,但出来的结果跟示范的总差很多,索性便休息,明天去跟同事请教。
可能是用脑太频繁,沾床就睡着,一觉睡到8点。
充足的睡眠果然能够让人得到很好的休息,起来觉得一点儿也不累。
听着音乐买完早餐,还在律所楼下遇见正要去买早餐的同事,打了个招呼便先赶到办公室。
看着早间新闻把早餐吃完,开始做昨天D律交代的法律服务方案。
以前从来没做过,还好周一参加晚培训时,Z律有过讲解,还分享了一些报告的模板。
作为一个“裁缝”,我开始用电脑当我的缝纫机,从Z律分享的报告格式中截取了一部分,又自己加了一些关于本案的细节分类。
于是,有了我这看起来“表面光”的法律服务方案。
大致的框架为:可视化分析、本案事实依据、对当事人不利的核心事实、代理思路、诉讼风险、收费方案。
将框架定好之后,便开始通过阿尔法查询相关的判例,活学活用,将大数据报告先梳理出来做我要做的法律服务方案的“地基”。
案件是之前没有接触过的案件,一切又是从零开始。
想着之前律所老师的教诲:一个案件看40个案例再动手写。
便直接检索了与案件有关的关键词,结果贵州省有关的所有判例只有194个。
再拆解为一审、二审,分别先查看系统自动生成的大数据报告。
结果我麻了,194个判例中,驳回的约占97%,心想这还打个毛的官司啊。
但细细看了一部分查询出来的案例,加上昨天下午查看的其他省市的案例,发现手上的这个案件跟被驳回的案件有很大的不同。
虽然案由都一样,但事实却完全不同,不过诉讼的风险还是比较高。
渐渐地开始有了一点眉目,按框架开始结合判例、法条、案件事实等撰写内容。
做了3个小时,总算是有了点雏形。
期间还要感谢Z律和D律,给予我软件技术上的指导和分析案情,不然我需要的时间会更长。
期间还接到了兴义的当事人推荐了一个陌生咨询,因为我已经在贵阳,便联系了之前律所对我很好的Z哥,将这个案件转给他对接。
再次感慨老师说的那句话:认真办案,不会没有案源的。
这句话也与各位同行共勉。
正准备再检查一遍方案的时候,看到时间已经13时,周围的同事大多都去午餐,我因为早餐吃的太多,便没跟他们一起,现在感觉却有些肚饿,楼下嗦粉一碗,然后午间休息,下午再详细检查。
午间休息还是需要午睡一会儿,不然下午2-3点之间还是有些顶不住,晕晕沉沉的还记不住事情。
下午跟着Z律和W律一同到顾问单位盖章,去之前先做好了盖章的申请手续。
距离顾问单位近的好处就是乘电梯即可直达,事情办理的也很顺利。
刚回办公室又跟D律去了律所楼上另一个顾问单位交材料。
回来将刚盖好章的材料进行分理、核查、装袋,正准备歇会儿时,D律又发了一个案件材料包过来,原本打算先下载到电脑里,等一会儿再看。
结果D律跟我说这个案件很有意思,我哪儿经得住这诱惑,下载好赶紧打开浏览。
案件涉及到经典的“真人假章、假人真章”,学法的小伙伴应该都听过类似的案例,大致的解读方向学法的小伙伴也清楚。
“真人假章”——法人承受。
因为法人是拥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自然人,在代表权限(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相对人独立订立合同,只要加盖了公章,即可以表明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法人承担。
那就是说,即使加盖的是假公章或与备案的公章不一致的,也不影响法人承担的合同效果。
“假人真章”——那就需要看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没有代表权法定代表人或没有代理权的工作人员,在与相对人订立合同中,加盖了法人公章,即使是真实的公章,当然表明是以法人的名义事实法律行为,但因为不具有代表权或代理权,其效果是否归属于法人承受分两种情况讨论:
①构成表见代表或表见代理,无须法人追认,该法律行为直接归属于法人承受;
②不构成表见代表或表见代理,法人未追认,该法律行为不能直接归属于法人承受。
看看,案件的一个点就又让我复习了一下,果然每一个案件对新人来说都是一种学习。
实习的第八十八天,先记录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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