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从事的活动,大抵两类就囊括尽了:生产和消费。
生产说白了,就是劳动,创造价值。其他的一切几乎都是消费,吃东西,穿衣服,看电视,读书,听歌,做飞机到某广场喂鸽子等。
我们仰仗的所谓成功人士,说白了就是对生产能力的崇拜。这种生产能力可以是一年赚了10个亿,也可以是一首新歌荣登Billboard榜首,取代的冠军歌曲也是自己的,顺便才捎一个迪克·克拉克终身成就奖。
更厉害的,超出「成功」,对整个世界或时代产生巨大影响的,则可以称之「杰出」甚至「伟大」。比如乔布斯,去世后又有100多项专利生效,目前名下已有300多项,多少人穷其一生也难望其项背。再比如马云,他率领的阿里巴巴只有15年,难说是否会经受住岁月的洗礼,但家庭作坊中小企业的发家致富,人们购物方式乃至生活方式的改变都是切身体会得到的。
我越来越意识到,大概我这一生会平庸了,至少要学会接受这种可能。但我也不自暴自弃,平庸不等于失败,不等于碌碌无为,不等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因为我太爱消费了。这里的消费不是指买衣服鞋子化妆品,而是更宝贵的,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
早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对比钟情代码追求技术上的精益求精,我称得上,不专注。什么都会一点,其实就是什么都不会。什么都知道一点,就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样说未免又太悲观。
最近萌生了一个练英文(其实是德文)书法的念头,忍痛亚马逊加了几本进口书,又在贴吧搜了民间高手的科普。脑海敲响一记警钟,我是不是真的想好了。一旦决定投入,买书几百块,买笔,买墨,买纸,哪样都要钱,最关键的是时间。在我的日程表上,加入练字,是否会冲淡其他必修事项。
我想起初中练毛笔字的快乐时光。初三的中午,为适应中考作息,不用再吃完饭马上回学校,而是可以在家睡午觉。我却每天把睡觉的那40分钟拿来写毛笔字,没人规定我写,也没人不让我写,就是兴致来了。写了几个月,直到老师无意间知道我中午没休息,很认真地跟我妈说,我得好好睡觉。
纠结于要不要做一件事情,是最浪费时间,最没有决断力的,我这样告诫自己。就算不练字,时间一样会浪费掉,与其manage time,不如manage energy。所以,我决定练字了。不为了什么,就为了自己高兴,为了写字那一刻的实实在在「活在当下」的哲学意味,和若干年后翻到字迹五味杂陈的情感体验。
我可能很难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了。因为消费冲动永远大于生产力。我还蛮喜欢看书的,对欧美的一票综艺节目称得上痴迷,又喜欢去世界各地体验生活,挤过牛奶锄过地,现在想端盘子和做咖啡。但是一个人在豆瓣里标记过再多的影音书刊,如果没有自己创造点什么,都不足挂齿。
能把一件事做到极致的已是凤毛麟角,能把两件或更多件不同领域的事情做到极致,称得上「有趣的人」。「有趣」可是一个很高的要求。
我曾以梁欢为男神,因他能写球评,会做游戏,还懂音乐!可是听了《小机器人》,从粉转路人,再看完《粉红大象》,更是路人转黑。我不相信,自己的偶像就这样幻灭了,连忙把《不存在的王国(上)》听了两遍,得出的结论是:搞艺术还是要天分的。更重要的是,哪有那么多「全才」,能把一件事做好十足不易。
我大概会成为一个平庸的人,也许不会成为一个有钱人。「只要我XXX,终有一日我会XXX」,这早就出离我的字典。
我更倾向每天临睡前问自己,今天消费了什么,又生产了什么,是否感到快乐和满意。如果我能甜甜地睡去,醒来又对新一天充满期待,那便是我理想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