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与我的发小媛媛见面了,她很不容易从瑞典回来一次,一见面我们就伸开双臂紧紧拥抱在一起,拥抱完停下来看看彼此一点没变,又情不自禁再次拥抱起来,全然不顾周围人群的诧异。这是我们从小到大从未更改的仪式,见面时先要拥抱,最后当我们分开彼此时再看对方的眼睛已是泪眼婆娑。相识二十余年,我们变得更加多愁善感了。
四岁的时候,我们相识在市委幼儿园。媛媛比我早上两年,她当时已经是幼儿园中班的大姐大。记得那一天在班级门口,妈妈把媛媛介绍给我,说她是妈妈好朋友的女儿。转身又对媛媛说,雪雪就由你来照顾吧。媛媛瞪着两只大眼睛,面对妈妈微笑的旨意,兴奋的点了点头。她蹦蹦跳跳停到我面前,拉起我的手,把我拽到了屋里。我哭哭啼啼的一步三回头,流连着妈妈的身影,却扯不回被媛媛紧握的小手。妈妈走后,媛媛指着一个小座位对我说,你就坐那儿吧。我抽着鼻涕,乖乖的坐在那个小位子上,媛媛又派来两名助手,俨然哼哈二将两面夹击坐在我左右两旁,两人同时表示,要好好“照顾”我。
后来不管我走到哪,哼哈二将就跟到哪儿,甩也甩不掉。我幼小的世界头一次感觉到心累。
中午睡觉时,媛媛一定要和我同床,所以每天中午我们俩都睡在一张床上,有时是并排,有时是头冲脚,我们总是偷偷小声议论老师中午吃的是什么。她总是不耐其烦的叮嘱我要盖好被子,有时还要在下床时为我绑鞋带。渐渐的,哼哈二将消失了,我们俩成了形影不离的最好的朋友。
当时幼儿园里我的同桌叫张瀚。他很可爱,白白胖胖的小脸,眉毛很好看。有一次吃午饭,我端着米饭和张瀚聊天,他说地球就像这个碗,大米粒儿就是人类。我觉得那就是真理一样的比喻。是啊,地球里有好多人,就像这饭粒儿一样数不过来。
有一回媛媛跟我和张瀚说,她和丁同学打算结婚了。我和张瀚耸耸肩相视一笑。我问媛媛,怎么才叫结婚呀?她说亲亲鼻子就算结婚了。然后她和丁同学就蹲到桌子底下互相亲了亲鼻子。张瀚捂着嘴窃笑着看着他俩,转过头对我说:那咱俩也结婚吧。我眨眨眼睛说行啊。我们俩也互相亲了亲对方的鼻子。这就算结婚了。
第二天,我们还和往常一样。他画他的飞机,我画我的天安门。完全忘记前一天放学前已经结婚的事实。二十年后,他演了一部《流星花园》,成了明星。而我跟别人结了婚。
幼儿园的好朋友里,我只有媛媛了。幼儿园升小学的假期里,我们俩一同在艺术馆里学儿童绘画,因为我们两个每天都滔滔不绝的说话,老师经常让我们罚站。也因为我们两个罚站的样子十分可爱,老师又借着机会把我们俩画了好几遍。
上小学后,我们仍然定期见面,一同在电影院里看了《狮子王》。那时妈妈还是电影公司的职员,媛媛经常与我约在电影院见面。有一次她来晚了,来的时候我已经睡在了值班椅子上,但是我隐约感到她已经来了,却懒得睁开眼睛。我感觉到她的小手在我的额头上抚了抚,妈妈问她:“我把雪雪叫起来吧?”她说:“别打扰她了,让她好好睡。”我就这样昏昏沉沉的又睡去了,等醒来的时候知道媛媛真的来过,后悔得想哭。
小学毕业那年,媛媛寄宿在我家四天,那是我们待在一起最长的一段时间,我带她去打羽毛球,看阿姨们跳广场舞,带她去学新概念英语,同时穿着我的同款两色小熊T恤,俨然一对双胞胎,我们还一起去学画画,她很活泼,很好奇,小嘴巴不停歇,很快就成了整个画室的模特。
后来上中学的时候媛媛举家搬迁去了上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失去了联系。直到我们有了彼此的QQ和博客,又恢复了热络,已经是大学了。假期她从上海回来,约我一同去扎耳洞,那是她第一次扎耳洞,我们一起去美容院,她紧张的拉着我,我坐在她旁边握着她和童年时一样柔软的小手,陪她完成了一次青春的见证。
她很有摄影天赋,在上海的时候,她曾经做过美食杂志的小编,每一幅照片都拍得十分唯美,很难得的符合我的审美。直到她跟随丈夫去了瑞典,我仍能够从她唯美的照片里感受到她的生活美感。
如今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她的女儿曦曦在幼儿园里特别喜欢帮助小朋友们和老师做事情,像一个小班长。她幸福的向我描述这个现象时,我一点不吃惊,只说,傻瓜,曦曦跟你一样。
这一次见面,我们一路上一直手牵手,看电影时手搭着手,直到握酸了才松开。我有不同阶段的好朋友,可是对于媛媛,尽管很少见面,但每一次在一起都像是捧着一只柔软的海绵,她还是那么可爱,爽朗,大笑起来还是一样的声调。与她在一起,就仿佛与我的童年再次相逢。
我不知道你是否还拥有这样一个童年时代的小朋友,一起长大,一起成熟,在一起时却永远如孩童一般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