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讲两个故事:
邻居的小孩喝酒了被人打了,报警了,结果警察来时,人跑了。于是小孩被警察扣押,小孩喝酒了,不配合警察,乱蹦乱跳,结果拉扯中打伤了警察。不严重,只是皮外伤,最严重的也就是指甲掉了。于是警察把他扣押起来,准备起诉他袭警罪名。邻居害怕孩子坐牢,四处跑关系,后来花点钱私了。只不过不是一点钱,对普通家庭来说不少了。
第二个故事
朋友的弟弟和朋友去酒吧喝酒,结果他朋友和别人闹事打架,他就上前帮忙,跟了出去,结果被捅死了。杀人者是警察,其刀是从警车上拿的。事后,杀人者潜逃,几个小时后警方公布又去自首了,同时还公布一件事,此人非警察,只是一名临时工。受害者家属提出来想见下杀人犯,警方不允许,对外也不公布任何信息。朋友家人去警察局闹,可是没有用,可是后来打听到,此人父亲是警察,没有住多久,最后私了,朋友家拿了一笔钱,事情也就到此结束了。
就第一件事来说,不是大事,况且警察也偷偷动手打他了,不说扯平吧。可是也没有那么严重。况且本身那个孩子也是受害者,和第二件事比起来说的话,个人觉得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但是为什么受伤的是普通人时,一出事就是临时工呢,而换到执法人员时就得那么的较真呢。那么此刻我还想知道被打的人员是不是正式的呢,如果不是正式的,是不是就不算袭警呢。况且又不是故意袭警,只是拉扯中受伤了啊。非得花个大价钱才可以解决吗?如果是领导家孩子,打了也就打了,也不会有下文,因为是普通百姓,所以就得上纲上线吗?法律不是应该保护受害者吗?如果警察到时及时派人去追赶那些施暴者,那个小孩也不会反抗了,也不会不配合。在那个时间段,警察可以追上但是却没有行动,所以小孩才会生气的和警察拉扯。而在第二件事中,为什么一出事就是临时工呢?警察局哪里来那么多临时工呢?这两件事最后都是用钱解决了。钱买了自由,用命换了钱。
打架叫袭警,杀人了叫临时工,细看新闻时,每次执法人员出事时,都是临时工,我就想知道国家养那么闲人干什么啊,公务员还不够吗。还搞一大堆临时工,难道就是给你们这些执法机构背黑锅吗?我们总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做到了吗?有关系的继续潇洒,没有关系的就只能乖乖听话了。
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讲,惹不起,还是躲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