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老王,十年前,新搬进来的,一百万进驻。昨天,一千万卖掉了,住了十年,翻了十倍。一年赚了一百万,平均一天三千元,值。若是住宾馆,一天五百,一年二十万,十年二百万,够住五十年了。老王这么一算,也就卖了。
新搬进来的是个小三口,据说年薪百来万,合计着,也得十来年,才回本。也许十年之是二千万,他还是赚了,也许他的房子就是为了住的。不卖的话,也就体现不了价值,犹如一个人的器官,拥有一生,从不觉得它的可贵,只有要买来更换它,才体现它的价值。
老王住时,只是觉得百来万的房子而已,也许老王之前的房主更是觉得不过十来万的房子而已,老王之后,却是享受着千万毫宅的美滋滋。还是倒卖几次才显价值,若是从来不曾买卖,不过一直以为就住个十来万的房子而已,到老了并不觉得房子多贵。如同拥有一辈子的器官,从没病过,也就从不觉得重要,甚至都不知道拥有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