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我无意间认识了余华这个中国文坛的一朵奇葩。当年一口气在出差的火车上看完了在出租屋里随意翻到的《活着》,我才认识这个人,也认定这个人的书值得看,值得收藏。后来我果真收购了《活着》、《第七日》等。
《兄弟》这本书却是最近才看到的。后来也查了一下网上的评论,似乎褒贬不一,却不影响我继续读下去。除了余华的大名影响之外,更多的是希望、想看到余华作品下的最底层人们在时代的熔炉下生活如何的变迁。
与《活着》类似,书的前面部分似乎平淡无奇,直到大概三分之一处——主角李光头的后爸被人打死的时刻,我忽然之间感到余华的风格来了,一下子笼罩了全书。在无限悲凉的阴影中,我因为每天只能在上床睡觉前的一点时间才能翻看此书,因而整天为李光头和宋钢两个兄弟的命运和无助的生活所担心困扰,直到比正常睡觉时间延长了一些之后,才不得不放下书本关灯睡觉。
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人的生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更不用说生命的尊严了。在那个斗争的年代,哪管个人的生死,大人得向小孩子们低头认罪,确实是“人人平等了一回”。诸如坐汽车去上海、剪头发等等的一件件小事都可以让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瞬间消逝,而抄家也要折断吃饭的筷子、五六个少年为了莫须有的丢鸡事件在人家结婚大喜之日与之吵闹打架等等的恶习就更不值得一提了。
难道真的是一种轮回:因为(李光头的后爸)自己上辈或祖辈是地主“欺压”了百姓,所以自己哪怕是大学生、哪怕多才多艺也要最终被人民打倒、重新来过乃至消失灭迹?在那个恐怖的年代,人人自危,又有谁能保全呢。
李兰的精彩在于熬过七年之痛、迎来一年多的真爱、离开家庭两个月、回来却家破人亡之后,毅然收拾爱人的尸骨和鲜血泥土,昂首挺胸做“地主婆”,就差高呼我永远爱我的爱人了。多年年后,已经大发的李光头依旧穿着破烂衣衫走在刘镇的大街小巷、甚至去县府开会,是何其相象。
书的下半部演绎了两个兄弟的爱情争夺战和李光头的生意经。小时候的宋钢有勇有谋,长大了却似乎呆滞了,除了在李光斗最困难的时候给予粮票、钱款和分饭吃以外,总想着自己是国家工人,看不上捡破烂的暴发户兄弟李光头。所幸李光头没有变坏——他妈妈李兰临死之前最大的担忧。李光头天生就是个二愣子,比如失恋后去做结扎手术,可是他的生意经或者叫情商,确是在偷看女人屁股被抓后因祸得福、藉此炫卖屁股经而吃了几十碗三鲜面后已经奠定了,于是在最顺利的时候辞去“李厂长”职务、最不幸时去县府静坐、无意间干起了收捡破烂生意并最终大发,就都顺利成章了。兄弟虽然不做了,兄弟之情却依然流传,从李钢的分饭,到李光斗给14个残疾人办“研究所”养老。
回顾全书,我仍然觉得上半部、也就是全书的约三分之一处,是最高潮、最扣人心弦、也是最打动人心的地方,也是余华作品的精华所在。最苦难日子往往更加深我们的印象,让读者牵肠挂肚,让我们想想自己当前所过的“美好时光”,更多的是去反思、包容和创造更加美好和谐的生活。
读别人过去的苦难,感自己当下的幸福。包容他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