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
我从诊所走回寝室,要走一个小时。少时的我能想象自己有一天会愿意走一个小时的路吗?然而我实在很乐意走一走,尤其是在暮春的江南。
有三分之一的路程沿着一条大河——好吧,并不真的是大河,只是于见惯了小岛上袖珍风景的我,也就很惊人了。河水涨得很高,两岸柳条儿直坠水中,其他树也各自贴着倒影。这情景让我想起家后的草地,草盛时,树冠都是漂浮在草海上。对于草木,势必要长成这样,才算得不负春光吧。我除了反复背诵“春江潮水连海平”,又能说些什么呢?
有一本书叫《它们没有大脑,但它们有智能》,我放在购物车里很久了,一直没有下单。也许潜意识里我并不希望知道植物也拥有智能。所谓潜意识这种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呢?我购物车里躺尸的一千样东西每个都有什么潜意识的理由吗?未必吧,未必吧。我何尝不知道既然没有大脑,就不会有人类的这种智能。植物的“智能”必然是分散式的,类于一窝蚂蚁,一团黏菌。仅仅是分散到百分之四十的章鱼,已经让人无法理解了,分散到百分百的植物当然是不可思议。对于能够扦插成活的它们,什么是亲什么是子?一片竹子算是个体还是群体?一个树桩又是生是死?
植物和我们太不同了。以致“它们也是生命”这句话,在科学定义上当然完全正确,在心理上总有些格格不入。家里养的小猫小狗,如果因为主人粗心,残忍或者无知生病了,旁人看了常常有几分愤慨。但养植物养死了一盆又一盆却不会成为主人家道德上的污点。
我一边按着松果菊坚硬扎手的花心,一一把它们拨弄得摇摇晃晃一边想着这些事。植物之可爱大概在于它们虽然是生命却常常可以被当作非生命。就像许多文化里女性虽然是人类,却并没有一直被当成人类。
为什么不可以杀人呢?不是因为人特别美好--美好的牡丹花恰因美好而常常被刈割呢;也不是因为人的生命特别幸福,一朵健康的,看起来就很幸福的花朵不是正适合被摘下来吗?之所以不可以杀人是因为人有主观,小猫小狗的备受怜爱也是因为它们或多或少地让主人家感受到了它们的主观。
但植物是没有主观的。它们虽生犹死。因为这样,对它们就没有道德的考虑,于是能有纯粹的审美。春夏秋冬,生死荣枯各有各的美。我觉得这样好极了。古时的青楼女子有点这个意思,她们的莺歌燕舞可以供人欣赏,就是贫病而死也是增了骚人的材料。
审美的前提大概就是客体化吧。如果时时代入自己,那要怎样欣赏“落花犹似坠楼人”呢?
小时候愁苦幽闷时就读李清照,反复吟哦,能渐渐把天大的烦恼驯养成了袅袅的盆栽。我读时是如此,料诗人写时也是如此吧。不能去设想养出了这样精致的文字的人生是怎样的人生,不应该把古人的诗句当作友人的来信。
一个主观对另一个主观的同情常常是太有偏差的,又常常是起不到什么实际的作用的。甚至有因为同情而辗转翻出仇恨厌恶的时候。还不如我们对植物的态度,干干净净。
我很喜欢“since they were not the one dead,turned to their affairs”。觉得有一种冷素的美感。事情就是这样,也只能是这样,应当是这样。
向来我很喜欢说“欢乐使人团聚,苦难使人分离”。但这不是因为人类冷酷,恰是因为人类太柔软,太易感,宽泛得说,太善良了。人们就像深宫中的小公主一样善良,对于一切刺激到她的东西都偏过头去不看。如果小公主能长成女王,以冷酷的眼光直视万物,那难道不是一种进步吗?
我想艺术就是这样一种目光,是一门把生命制成标本的手艺。
我希望自己好看大概等价于希望自己是一株植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