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写作习惯就是仪式感,那么我的仪式感是一个安静的环境。
自从有了二宝,我的世界里正常都是嘈杂的。带他的时候我只能想怎样去写,不能立刻动笔,因为随时会被打断。所以这段时间我都是在他半夜喝奶的这个点写。此时大段的时间属于我自己,安静地让人欣喜。
很羡慕那些随时能写的人。他们为什么能做到随时随地地写?我想可能与他们的专注力有关。我能不能也有这样的专注力呢?不断练习,应该也能够达到这种境界。
记得曾有一个故事说,毛主席为了培养自己的专注力,在人来熙往的桥洞里看书。我不必在桥洞看书,但可以选择在超市这样人多的地方看书,锻炼自己的专注力。
张爱玲说:“仪式感能唤起我们对内心自我的尊重,也让我们更好更认真地去过属于我们生命里的每一天。”
写作的仪式感能唤起我们对写作的尊重,让我们更好地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如果没有写作的仪式感,那就让我们慢慢去培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