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的路有千千万万条,走路的人亦有千千万万个。大体分来,无外乎以下这么几种境界:
平凡普通的路上,熙熙攘攘,古往今来的人为我们留下无数脚印和成功的典范,只要沿着这些脚印走,总能走到一开始向你期许的目的地。可惜的是,有些人心猿意马,一会儿看路边的果子甜美伸手去摘,一会儿弯腰去采脚边的野花,耗费了体力和时间,却抱怨始终到不了目的地;有些人左顾右盼,时刻关注同行的人里谁比自己走得快,谁又落在了后面,焦虑地追赶着前面的人;当然还有些愚人,闹出了笑话,南辕北辙,和自己既定的目标渐行渐远;也有些人,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沿着既定的脚印,一步一个坑,仰望星空的同时脚踏实地,最终到达想去的远方。
当然,这条路上并非所有人都是有目的地前行。在这批人中,又分出两类:一类是浑浑噩噩,一股脑跟着别人往前走,看别人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别人停下来,他也停下来,路对他而言就是眼前看到的方寸之间;另一类人则是不需要方向,对他们而言,走路便是走路,他们往往喜欢赤脚走在路上,感受脚掌在一抬一落间与土地的亲密接触,他们关心落地时脚边扬起的尘土,他们听着鸟鸣,闻着花果香,将自己真正地融进这条路,什么都不想,世间万物自在心中。
有的路人迹罕至,充满未知,行进在这条路上的人往往是有冒险精神的。他们不在乎密布的荆棘、丛生的杂草和凶猛的野兽,对他们而言,前方越是凶险,越能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他们也的确与众不同,足够勇敢,从他们选择了这条路开始,便与第一条路上的人群分离。偶尔听说了第一条路上的故事,他们或许会鄙夷地挥起镰刀一刀砍下扑过来的猛兽。当然,这些人中也不乏一些打肿脸充胖子的假英雄,还没等到了目的地就消失在半路上。所有能够抵达终点的都是好汉。他们备受第一条路上某些人的羡慕。
最后一条路便无路,需要自己在这混沌的时空里辟出一条路来。正如鲁迅先生所讲,这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以上两条路,不论是人烟稀少还是摩肩接踵,都必定有一个辟路的人。唯独这第三条,本不存在,只要你走了,便能成为开疆拓土第一人。
可是,到最后,我们会发现无论那一条路,都有一个共同的终点。那么,我该走哪条路呢?又或者应该问,我走那条路重要吗?或许,选择哪一条无所谓,一条路上的人没有权利嘲讽另一条路上的人,另一条路上的人也无需羡慕这条路上的人。重要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走的姿态。
路无所谓属于谁,你走或不走,它就在哪儿。
风景无所谓近处或远方,你看了它便是你的,你漠不关心它便与你无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