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法治教育。
革新法治教育内容。新时代乡村法治教育要与时俱进,改变传统法治观念,不能单纯强调法律的惩罚措施和威慑作用,还要培养群众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既强调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更要宣传法律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在法治宣传教育中,针对普遍性突出问题,通过编写发放实用性强的法律手册、典型案例集锦等,使群众自觉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到法律对自己“有用”,激发他们对法律的热爱,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建设一支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壮大乡村法律人才“枝干”,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是乡村运用法治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首先立足乡村党组织,对村干部开展基础法律培训,培养村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官”,深化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作,让乡村群众学好法律知识,运用好法治武器。为乡村法律人才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用温暖的服务滋润人才,让法律人才愿意留在乡村、建设乡村。
守住司法公正底线。“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乡村法治建设的成效,取决于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委政府要支持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于违法人员,无论是村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一视同仁,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处理。通过严格执法,让乡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执法推进普法,乡村树立“法治之尺”,点燃乡村“法治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