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罗伯特·斯考伯(Robert Scoble)和谢尔·伊斯雷尔(Shel Israel)将原存在于影视领域的“场景”一词引入传播学,并认为场景时代的到来主要依靠移动设备、社交媒体、大数据、传感器和定位系统五大技术,即“场景五力”。而所谓的场景传播就是结合“场景五力”中的某些要素来为人们提供不仅“看得见”而且“可感知”的个性化信息的一种新型传播方式。社会发展进入5G时代,大数据技术、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和应用,使得社会生活高度媒介化、场景化。因此,传统的只通过文字、图片、视频进行传播的营销方式已难以打动消费者,从而出现了具有体验感的场景营销。场景营销能够缩小用户与信息之间的距离感,它通过提供特定场景下的适配信息或服务,试图融入受众群体不同的生活场景或者网络环境。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VR/AR为我们带来了更加真实的场景体验,场景营销不再局限于实体场景或是融入网民的网络环境,更多的可能是真实与虚假相结合,用户可以在现实的环境中完成虚拟场景的体验,场景广告将追求给用户带来更多的沉浸式体验,从而垂直发展出沉浸式营销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