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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在想,大概那个时候发生的最好的事就是遇见你,最坏的事也是遇见了你。
我有幻想过。
有一天我早上睁开眼,窗下是一大片温暖的阳光,整个屋子里安静得只有空调的嗡嗡声,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不再喜欢你了。
或者有一天晚上我去了你说过的特别好吃的餐厅,打个满足的饱嗝,然后发现我把对你的喜欢都吃进了肚子里,一点都没有剩下。
再或者有一天一场倾盆大雨我忘记带伞身无分文地走回家浑身湿透,然后发现对你的喜欢一股脑儿都被大雨冲进了污秽丛生的排水系统里。
实在不行,也可以是某个晚上彻夜不眠音箱里单曲循环你最喜欢的歌我喝掉便利店里能买到的所有的酒吐到晨光熹微,然后倒头睡上24个小时醒来发现断片儿了从此不记得曾经遇到过你。
幻想过好多种不再喜欢你的那一天。
但是那一天还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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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的喜欢是什么样呢……
所有的白都是向你表的,所有的爱都是对你示的,所有的情都是跟你调的。衣服在洗我字在写我美剧在看我你在想我。我眼睛里的一整片银河都快要跳起桑巴舞了,你是真的不明白?
太喜欢你。除此之外找不到更恰当的表述。
太喜欢你以至于喜欢不上任何其他人。A缺一点潇洒,B缺一点才华,C缺一点可爱得不要不要的自大。在我心里你就等于【完美】,比你完美的人,都成了他们“不够完美”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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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百度你的名字,发现有个女孩子用你的名字创建了一个贴吧,在里面写了整整25页对你的喜欢,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是3年的跨度,她对你说了3次生日快乐,82次晚安,55次想念,76次叫你名字的后两个字,13次说要放弃又13次说放不下。
我正反看了3遍,她在最开头说她跟你只有两次擦肩而过和一次面对面说话,我不知道后来她有没有更接近你一些,但我知道即使没有,两次擦肩和一次对视也足够喜欢你整三年。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就是知道。
...
我被她的执念和勇气吓到了。
我喜欢你这么久,到现在快要7年了吧?时间太久我都要记不清了。可是这么久,这么喜欢,只有3个朋友知道我心里有喜欢的人,只有1个朋友知道你的名字。除了这三个人,我从不跟其他人提起对你的喜欢,在所有社交网站都是一条潇洒的单身狗。
7年,说出来觉得好可怕也好可笑。也怕别人问我这么喜欢你,为什么不表白呢?
是啊,为什么不表白呢?可能是因为我挺害怕的。
恋爱其实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维持一段关系需要经营,需要磨合,需要彼此有所舍弃和改变。有碰撞和伤痛,有不甘心和不情愿。深层次的关系尤甚。
你要是不喜欢我,那我不想让你背负着一个女孩子的痴念;要是喜欢我,我却不愿令你陷入情爱里的心力交瘁。所以,不打扰不索取不要求,是因为就想让你做原原本本心无挂碍的你。不用改变,我们之间如果有100步,那101步都让我来走。
不为成全我们,就为成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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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这样啊,单恋是这样啊。一厢情愿,不遗余力。把一切给你都还怕不够。我all in,我愿赌服输,幻灭尽头大不了重生,充满了傻透顶的力量。
孤注一掷不是勇敢,愿赌服输才是。
不是我什么都没有想要的只有你,而是我明明拥有一切,也愿意拿它来换你。
只要你不拒绝,我就拥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