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我上小学,就去过很多当时北京城有名的大饭庄,像什么当时还在西单附近的鲁菜名店同和居,当时长安街上的清真名馆鸿宾楼,前门饭店、和平门全聚德烤鸭店,还有北京动物园东侧的俄式西餐莫斯科餐厅等。能有如此的口福,一定是令人羡慕吧。可我当时却没有什么良好的感觉,与其说是“饕餮之福”,倒不如说是“望餐兴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都是“规矩”使然。
我的家族是个大家庭,人多、事多、规矩多。人多是指家人多、亲戚多。事多是指人情世故往来多。规矩多就是指家教比较严,礼数很多,任何人不能违背。
每次聚餐,从按辈分落座的位置,身体的姿势,眼睛的目光,拿筷子和碗的姿态,咀嚼的口型,放筷子的位置,可以夹菜的区域,夹回来的菜分几口吃下,均有礼数来一一约束。平时在家吃饭时长辈会随时举例教诲,特别是出席聚餐前父母会特别嘱咐:在饭桌上要有“样儿”,意思就是要特别注意礼数。我等小孩子只有点头尊崇的份儿。
我爸有个表哥,解放前去美国留学,学的是生物化学专业。毕业后就留在美国大学里做了教授。中美建交后不久应邀来北京大学医学院进行学术交流。他的到来,家族里自然启动了一系列宴请。宴会的选址、选菜、定员、定位等工作多为我爸来操办,原因是我爸是同辈中的老小,有精力,且热衷此道,这方面有经验,每每对此也是乐此不疲。
此类家宴,每家都可以带小孩出席。小孩子们每次落座时都不在自己父母的身边,因为每个人的座位事先都有我爸爸亲手用毛笔书写的人名,不能乱坐。但为什么总是不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身边呢?大概又是礼数在作怪,这是避嫌,避“优待自己孩子”的嫌。小孩子们的身边是大爷或大娘或别的与我父母同辈份的长辈。席间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大体上我们小孩是不允许伸筷子夹菜的,菜要由身边的长辈在谈话之余抽时间为我将菜夹在我们面前的小布蝶里。这时我们不能马上夹起菜送到口中,照理要先“瞻仰”一会儿,然后按菜品的具体属性决定是一口吃下还是要分两口。比如要是“丁”类的,可以一次吃下。如果是条状的,就要用门牙拦腰切断,留一半在小蝶中,吃掉另一半。再有就是尽量不要让小蝶空着,这样会有“要菜”的嫌疑。一般我们是等身边的长辈给我们加了新的菜以后,再吃掉前一批次剩下的菜。席间长辈们聊天时,小孩绝对不能插嘴,否则会被所有“大人们”所不齿。若是赶上这身边的长辈们细心,就多给你夹几回菜。若赶上他们聊性大发而疏忽了身边的我们,那你就认倒霉了,只能看着你面前小碟子里早已放凉了的菜发呆吧。
每一次参加不同地点的宴会,我们就像木头一样,充当着一个极其次要的“群众演员”。所以每次都看着不同的美味佳肴挨饿,还要听着席间主角们高谈阔论。后来我们有了经验,在得知晚上有宴请时,下午放学回来后赶快到家里厨房搜寻中午的剩饭,先吃个半饱,这样可以减轻席间的食欲,也就少受点儿罪。
有一次在鸿宾楼吃饭,是那位美国来的表大爷请客,当他看到我们小孩子如此规规矩矩时不禁感慨道:“你们的孩子到了饭店怎么这么“乖”(我想其实他想说“呆”)?要是在美国,在点菜的时候,孩子们会高呼我要这个,我要那个。”听了他的话,我心里很羡慕在美国的小孩。那次他还用“宝丽来“相机给我们照了几张相片,我记得我当时表情怪异,抿着嘴,似笑非笑的。因为是一次成像,照完后他把黑乎乎的方形照片给我,让我放在腋下夹一会儿,说这样小人儿就出来了。我觉得这东西很神奇,就照着他说的去做,果然一会儿我的小模样就显现出来了,就是有些朦胧胧的,不够透亮。
那次最让我兴奋的事是席间点了一道烤羊肉串,是按人头点的。服务员用一个大铁盘放着一大把羊肉串,那签子约有一尺长,底端有个木头把。上面的羊肉块很大,焦红的颜色,表面还撒了芝麻,很香、很诱人的。最关键的是每人一串,我们小孩第一次被当成了人,拥有了同等的分配权。一大串外焦里嫩的烤羊肉串入肚,这次终于能吃饱了。
还有一次吃饱的经历是在莫斯科餐厅,记得那次是大姑和大姑父请客。当时请客的由头是恢复工作或是恢复职务并补发了工资。当时去了十个人左右,都是大爷、大娘们。为什么要选择吃俄式西餐我也不清楚,记得当时按西餐规矩点了红菜汤、奶油汤,还有土豆沙拉,热菜有炸鱼和牛肉饼等。记得炸鱼里没有刺,方方的一块,金黄色得十分诱人。鱼块旁边还配有炸虾片,挺别致的。当时长辈们聊得很嗨,到快要用餐结束时大家突然发现桌上剩了很多菜,这才想到应该消灭掉才是。于是大家动员一番。但由于长辈们食欲有限,菜还是剩的不少。这时不知是哪位神仙突然注意到我和我大表哥,他比我大二十几岁,当时正值壮年,大家指着我俩说让我们多吃。我大表哥虽然年龄不小,但辈分却不大,和我一辈儿,所以在这种场合也一样照例不敢擅自动筷,一看吃饱的机会来了,也立马来了精神。再加上当时的状况长辈们不是“虚邀”,是真要有劳我们了,于是乘胜点了一瓶啤酒,我俩一番大吃大喝。又是一顿久违了的饱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