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好:
并不是我不守规矩,不是我不遵守契约精神,而是公司的人首先不守规矩的。
例如,您想想看,这个小邓,把我害苦了。他作为直销总监,我当初是非常相信他的。市场上有什么变化,好的建议我都第一时间微信告诉了他。他竟然最后却害了我。我区的一个学校,且是新学校,他给我开通的试用账号,免费试用到期了,也是让我给我延长的。我都跟踪学校了两年多了,好不容易要做成了。
他手下的业务员小李的,我报的价格高,他比我价格低卖了。还跟学校老师说了我什么。“我只是公司的代理人员,不要跟我合作”。何况他们也没有推广过“XXX资源网”啊。邓睁着眼睛说瞎话。到现在为止,“XXX资源网”的账号单子还挂在我的名下。最后他们只象征性地给了我1000元。
这个事没有结束。让我损失了27000元。减去1000元,相当于少了26000元。不但破坏了我的客户关系,而且让我后面的大项目实验报价,客户老是觉得我的实验的价格报高了。“实验”也许会起诉公司的,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负责,主要责任最后由邓、李二人承担。
其他地区我不管,我代理的这个区不行。
其实,都是这件事引起的。按理说,公司的人首先得遵守规则吧。不能老是要求我遵守规则。他们自己不遵守,不合适吧。总得讲个道理吧!总得公平吧!
如果公司承认“此区是我全权代理”,按照之前的代理协议,那么公司得把这26000元给我。毕竟我公关了两年啊,寄过材料,发过短信,宣传了公司的两个教育资源网啊。总不能就给1000完了吧。
应该不合适吧!
反正,有一点,制定规则的人,首先得遵守规则。
你们这些制定规则的人,都不守规矩,又凭什么让我遵守规则呢?
我的损失,公司得赔偿我。
我之前几年来,可没有欠公司一分钱,我也不会欠公司一分钱。但,道理得讲清楚。损失得公司赔偿。要求不高,差不多就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