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单位招了一个新人,第一天就加班了比我们这些半新不新的人走的还要晚,突然想到当时我刚入职的时候时刻遵守早八点半晚五点半的原则,当我走的时候组里的人没有一个走的,我也没有一丝的尴尬,到点就走,直到有一天,我们领导在早上我刚到后告诉我,组里基本都是早上九点半上班下午六点半下班,有些活都在下午六点左右,走早了活没人干了,我顿时感觉很尴尬,答应了。现在对比了一下这个新人,心想那时是谁给我的勇气,梁静茹么?如果有人说你把公司当你家呢,我觉得也是可能的。每次想起来都会觉得尴尬。
人免不了与人打交道,也避免不了会有一些囧事,记录下来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