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魂的安魂曲

文/当归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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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从噩梦中醒来。仅是午睡了一会,便梦靥缠身。

鲜艳的血液沿着小镇的街道,蔓延。从那个贴着福娃春联的门前开始,一点一点的渗透,水泥地上流淌快一些,而遇到沙土则渗的深一些。血从鲜红开始变得暗红,开始凝固,就像超市里零食铺里买的果冻一般,只不过很少有如此红的果冻。

我又听见了,趴着躺在地上的她,躺在血泊中的她,向我伸手,或许是向我身后的人群伸手——“葬我,好好葬我……求你……”

一身的凉薄的汗水,湿了头发,浸湿了枕巾。我紧紧抓着身下的床单。如果我不曾听过你的故事就好了。如果我们不曾同在这个小镇,同呼吸一片空气就好了。

我该怎么称呼她?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记不清了。可是,偏偏伊人入梦,伊人有苦,伊人有难,我该怎么办?

我试图把自己从这个故事里抽离出来,可是,我怎么逃得过?毕竟她都跑到梦里来哀求了。我做不到袖手旁观了。

姑且呼她小琳吧,这是我能想到的小镇上的人最可能会给女儿起的名字了。

除了梦中,我没见过她,但是她的痛那么清晰地印在我的心上,让人无法安心生活。

16岁,花样年华的,从六层楼的那个窗口,纵身一跃,生命截然而止。

这是我在梦里对她的认知。

循着那个六层高的小楼,我试图找寻一下她生前的踪迹。我很不喜欢“生前”这个词,因为它一用就代表着,这个人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你再也不可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她的温暖,她的生命力。

明晃晃的阳光将这座小楼的影子拉长。这个热辣辣的冬日午后日头,倒是跟寂寥的四周格格不入。太阳无情地蒸发这土地上的一切液体,那些斑驳的血迹,早已被南方多雨的夏季冲刷干净。可我却似乎依然能闻得到,空气里弥漫的血腥味,能感受到她的灵魂在每个无人的午夜徘徊在这片空地上。我好像听到了梦中的那曲哀哀戚戚的安魂曲,在耳畔萦绕不去。

我打了个寒颤,泪在眼眶里打转,心疼得手颤抖的握不住东西。

我想到自己的十六岁在干嘛?在大榕树下,和同学们一起踢毽子,和好友一起背诵课文,悄咪咪地买自己喜欢的贴画,拍属于九零后的大头贴……

我想她的十六岁经历了什么?

被孤立?失恋?家暴?……总之就是那么孤独的一个人。

或许她也曾有过朋友的。她也曾和那些女孩子一样阳光,向上,喜爱某个明星。她也曾努力讨好那些众星捧月般的女生,也曾和她们嬉笑打闹,也曾和她们讨论八卦,也曾和她们相约在某个周末去看爱豆的电影……

可是,她终归是如浮萍一般的女孩了。她终归是父母无意间丢下的一颗粗粝的珍珠,再也经不起打磨了。

当然以上都是我的想象,没准我的想象和她原本的样子就很像呢,我想。苦涩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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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试图放下她的故事,事实上,我的确放了好长时间,直到再次回归小镇。

小镇的楼更多了,街道更加拥挤了,人更加喧闹了。

只有那栋楼孤单单地伫立在那里,经过时间的洗刷,人们似乎在刻意忘记这里曾发生过什么。直到有一天,听说从那里,传出了呜呜咽咽的哭泣声,伴着一曲低沉的安魂曲。

他们说,她的灵魂还未离开。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被遗弃了。

“那栋楼现在还有人住吗?”我随意地问菜场边的摊主。

那个五十多岁的妇女,黝黑的脸庞满是皱纹,也是经历岁月洗礼的乡镇妇女。她边把我要的菜放在称上,边道:“当然没有了!”

她说:从她跳下的那一天,那楼里就再没住过人了。第二天所有的租户全部冒着损失退租了。房东请了法师来做法,又重新整饬一番,还降低了房租,还是不会有人愿意租进去。

是啊,小镇就那么大,所有的大事小事,都逃不过乡井市民的眼睛和耳朵,他们才是真正目视四方,耳听八方的人。

小镇人纯朴,也迷信,出了这样的事,这块土地已经被玷污了,任凭风吹雨刮,任凭何等高深法师做法,都驱逐不干净了。人们的忌讳就在那里,他们避之如蛇蝎,你无可奈何。

当然,我想要知道的并不是这些。

妇人后来告诉我,那天她一个孙媳妇正在做晚饭,窗口正好对着女孩落下的那一面——突然,一块黑影从眼前划下,就听见“咚”的一声,随后才是过路人的尖叫声。孙媳妇很久没有回过神来,那个情景很久都留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大概是忘不掉了。

女孩命贱,别人通知了父母家人,但是远在省城的父母和兄姐也没有回来。人们说,父母不敢,也不会去认领尸身,因为她是女孩。

我终于从妇人的口中得知了她的灵魂迟迟不愿离去的原由。因为她是女孩,她不配被家人好好安葬。后来是政府部门出钱火化了,骨灰洒向何方就不得而知了。也许归于尘土了,也许随风流浪去了,所以她的灵魂才不得安息。

我想,那些听过这个故事的人,是否也会伊人入梦?

她的家人是否,曾梦过小小的她?那个曾被亲昵抱在怀里,举过头顶的小女孩。

或许从此,她成了那个家最为忌讳的所在,像是易碎的玻璃,好好收藏,一旦打破,便万千灾难。

终于,人们也很少提起她了,她是什么样的人,做过什么事,走过哪些路,再没有人关心,包括她的父母。所有人都刻意遗忘了她,更不会祭奠,总之,她彻底地死去了。

只因她是个女孩。

没人愿意记住一个受过伤,亡过命的女孩。

经年之后,也许那栋楼会重新被人住进去。门前的血腥气终会消散,呜咽的安魂曲也不会再被听到。这个年轻的女孩,也不会再留存于人们的记忆里。这个社会发展节奏如此之快,生活产生的垃圾越来越多,多她一个也不多,她属于人们的记忆垃圾,总有一天会被彻底丢弃。

却不知有人是否愿意丢弃这个旧俗。

谁叫她是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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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你说,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认我呢?就因为我跳下去了,就因为我再也回不去了,他们就不要我了吗?”她的脸过于苍白,说出来的话也是无力的。

“我不知道。也许是。”

“我知道,这里的人不爱女的。他们觉得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所以,他们可以任意欺凌。”

“总之,他们觉得女儿是不祥的东西吧。”

我似乎听到了一声冷笑,竭力克制颤抖的身体,忍着令人头痛欲裂的安魂曲。

“你想起了你那个溺死的堂姐了吧!”她用了非常肯定的语气。

我骇然。的确,我想起了那个活在村里妇人们口里的未尝谋面的堂姐。很多年前,最近一些年很少有人再提起了,我听说的。十五六岁的堂姐,夏日炎炎的午后,在池塘游泳时,溺水而亡了,那时第一个将她救起的人就是伯父。在乡下人的迷信里有一条,就是溺水或遭遇火灾的女儿,父母是不能第一个冲去救的,否则,绝对救不活。于是很多年里,这件事被当作大人们口口相传的“范例”。

为何我在很多年后才听说有这么一个堂姐?若非有嘴碎的乡下妇女(在某些事上我得感谢这一类人),我也不会知道这个人曾来过这个世界,也曾青春年少过。因为,没有墓碑,没有祭奠。女人如果没有嫁人,没有生下儿子,没有自然而去,你就无法享受“墓地”和“祭奠”。

“你的师长同学来看过你吗?”我问。

“你是说去前还是去后?去前嘛,有来过;去后则,他们也不知道该去哪里看我了。因为,你看,我连块墓碑或牌位都没有。”她耸耸肩。

“你生前,过得快乐吗?”我终于还是问出了这句话,说出了那个不愿说的词。

“说不上快不快乐,每天按部就班,不按部就班的时候,就会挨骂。一开始面对面骂,后来他们去省城后就隔着电话骂。他们甚至让我去死,虽然最后我真的就这么做了。”

“他们也讨厌啊,毕竟养我花了那么多钱。而我又那么不争气,念书念不好,还把这里念出了毛病。”她指指脑袋,然后顺手撩了一下长发。柔顺的长发,染着夸张的枣红色,就像凝固的血液一样。

我的身子轻飘飘的,好像随着她那一撩的动作,如一缕烟般被抛出去了。

“我只不过是觉得孤单罢了,我想另一个世界肯定不会有这些烦恼。我只是不想如履薄冰般地活着,那太累了!我只是选择以一种稍微特殊的方式,来验证他们对我的爱而已,只是,我没想到,没想到他们那么快就忘了我……我只是,想用死来提醒世人,女子也有女子的命,女子也该有女子死后的归宿。”

她话里的决绝和狠劲,大概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总以为十六岁的女孩,还不懂什么,事实上她确实不懂什么,她以为她的死可以改变什么吗?什么也改变不了。

“你日日哼唱的安魂曲,安的了自己的魂吗?”

“安不了的,就算把世界上所有的安魂曲都播放来,也安不了魂。世人做的安魂曲,安的是在世人的心罢了!……好了,我该走了。最后,奉劝作为女子的你,好自为之。”

她只是个女孩。

她终于不再入梦来。


后记:这个故事是真实发生在小镇上的故事。去年暑期回家时听说后,久久不能忘怀,女子的命运该当如何?女子的命就是如此卑贱吗?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然不要怀疑某些陋习的存在。我们能做的,是活成自己,魂归处便是吾乡,没有吾乡便创造一个。


2018/03/03/于STU 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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