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经典《塔木德》精读心得笔记(57)
本次经典导读者:潘惠斌
同学经典,精读精进,一起分享,共同成长!大家好,我是潘惠斌,今天我和大家一起继续精读《塔木德》。
我们今天接着昨天结束的部分,从第92面第9行开始精读《塔木德》的第三章《自己与他人》
& 处世之道(6)
如果一个人揪了另一个人的耳朵,抓了他的头发,唾了他的脸,脱掉他的衣服,或者,他在市场上揭开一个女人的面纱(已婚女子总是包住头,作为羞怯的标志),他必须付给那个人400祖兹......
有一次,一个男人在市场上揭开一位妇女的面纱,这件事情传到了拉比阿基巴那里,他作出的裁决是:冒犯者必须付给这位妇女400祖兹。
那人说:“拉比,这钱我过几天给她吧。”拉比阿基巴同意了。
那人守着这个妇女。一天,他看到她站在院子门外,就在她面前打碎了一罐油。
这妇女揭开面纱,用双手把油捧起来,抹在脸上。那个男人找来了证人,然后同到拉比阿基巴那里。
“对这样的女人,我还得付400祖兹吗?”他问。(意思是:她自己把面纱揭开,就没有羞怯可言了)
拉比阿基巴说:“你的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虽然一个人伤害自己,是不容许的,可是这样做了的人,并不必付罚款。但如果是其他人损害了他,我们就要负法律责任。
同样,一个人砍倒自己的树木,尽管不合法,但不用付罚款。如果别人砍倒他的树木,那就要负法律责任了。”
好的,今天我们先学习到这里,明天我们将继续接着精读《塔木德》第三章的内容,请大家提前做好预习,并将问题提前列出来,以便于学习中讨论交流分享,谢谢您的参与。欢迎大家在“同学经典”或同学书茶会群里留言交流,一起分享,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