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可以拥有适当的惩戒权了,但是作为老师你真的敢使用吗?

春季开学季,不管是对家长学生还是老师,都有了各自的好消息。随着各地陆陆续续春季都要开学了,教育新规也随之出来了,多少人呼吁的把惩戒权归还给老师的心声,终于实现了。

教师在以下情形内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2.扰乱课堂秩序、教学秩序的

3.吸烟、饮酒或言行违反学生守则的

4.实施有害自己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5.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老师可以使用的一般教育惩戒权力:

1.点名批评

2.z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5.课后教导

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纪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有7条红线是老师不可触碰的,一旦触碰后果很严重: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个人或者少数违纪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权确实来了,真的交给老师了,但是如何把握住尺度、温度和限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不小心就会惩戒过度触碰了红线,老师们需要提高自己的情商和智慧了,如果拿着鸡毛当令箭,估计最后哭的还是老师你自己。

教育孩子本身就是学校、老师、家庭三方面达成共识才会有效果,只要一方达不成共识,其实再多的规定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新规的尺度真的太难把握了,一不小心饭碗就丢了,与其说是惩戒学生的,不如说是惩戒老师的,从现在的家长和孩子来看,没有一方是好惹的。

虽然教育惩戒有了新规定,但是相信还是会有很多老师不敢管学生,而且也管不起,万一哪一句话说错给学生带来了不良影响,弄个录音或视频什么的发网上去,让人断章取义,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可想而知,已经有那么多血一样的例子已经证明了。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