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这是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主题主线,构建系统深入的党的创新理论课程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我们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比如,在开展基层干部培训时,可以结合当地的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实际工作,引导学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同时,要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对学员的党性教育,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等内容纳入教学范畴,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条例》还强调了党校(行政学院)要承担为党献策的重要职责。这需要我们加强科研工作,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例如,我们可以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的调研分析,为党委和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发挥好党校作为党和国家智库的作用。
此外,《条例》对党校(行政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师资培养引进,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同时,要优化管理服务,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党校(行政学院)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总之,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推动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