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垂头丧气的学妹走了。
春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幸亏当时写了合同,你这娃还嫩呢,想要回1万块,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不交点学费,就想在商场里混,哼哼。
约莫过了一个时辰,刚把招租启事重新打印好,电话响了,接起来是一略带沙哑的男声:
你好!我是你学妹的父亲,听说你生意做得那么好,年轻人了不起啊!和你商量个事,我的意思呢,你就把我女儿的那1万块退给吧,退九千也行,一千,算她交了学费,咱这地方这么小,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说呢?况且,大家都在社会上混,谁也有用的着谁的时候,再说,就连修那一片店铺的高老板,我们也是好哥们呢。
春一听,脑子一转:
好啊,既然你和高老板那么熟,那就帮我把我那10万块押金要回,那我就把你女儿的1万块一分不少地退回,好不好?
那怎么好意思呢,又不是我的钱。
那你女儿违约了,你就好意思问我要?
那男人一下子火了: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不和我说,咱找个说理的地方,我和你打官司也要要回,我就不信了,还有你这么黑的!
打就打,谁怕谁呀,有合同在这儿,我有的是时间!
说完咔嚓,把电话挂了。
学妹那边,父亲赶紧找了熟悉的律师,咨询,律师说:你把合同拿来,我看完再说。
这一看不要紧,情况对学妹大大的有利。
原来,法律规定,民事合同中,如果是订金可以退回,如果是定金,就属于对方。
她们的这份合同中,明明白白地写着:订金。
有了这个尚方宝剑,父亲一下子喜笑颜开,让你丫头能,这官司咱打定了。
可女儿有她自己的想法,说实话,自己也有责任,何必闹大,和学姐商量商量要回就行了,真的是,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呢。
父亲最终依了女儿。
这次是学妹打的电话,把律师的话重复了一遍,也把自己的意见说了。
春的口气明显软了:
我考虑一下,下午打给你。
有这等事?心里是将信将疑,忙忙地找了一个律师,证实所言不虚。
下午,商量好,扣下1千元,把九千元现金给了学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