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星象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古人很早开始就探索宇宙的奥秘,并由此演绎出了一套完整深奥的观星文化。上古时代以星象空间变化来标示一岁(年)四季时间变化,北斗七星循环旋转,这斗转星移与季节变换有密切关系。北斗七星是北半球的重要星象,斗转星移时北半球的黄赤交角及其附近地域的气候、物候亦在渐变,因此成为上古时代人们判断季节、节气变化的依据,即所谓“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的星象规律。北斗七星的斗柄旋转依次指向“十二辰”,称为“十二月建”(或“十二月令”),“建”代表北斗七星斗柄顶端的指向;斗柄从寅位开始,绕东、南、西、北转一圈,岁末十二月指丑方,正月又复还寅位,故“斗柄回寅”为春正、岁始;“斗柄回寅”指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也。上古干支纪元,正月建寅(摄提格),立春为岁首(岁节)。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相差悬殊,“立春”的具体气候意义并不适用于全国各地,“立春”节气对于很多地区来讲只是一种参考意义。在历史发展演变中,由于朝代更迭、历法变动,岁首(新年)在日期上亦不同。中国历代的新年,设定日期并不一致:[15]
上古时代:岁起摄提纪元法,即干支纪元法,寅月为正月,立春为岁首。简化后的天干地支,十天干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形成六十循环的纪元法。(摄提纪元,今称干支历;归为阳历类别,又称中国阳历)。
夏商周:夏朝以春季一月为正月,商朝以冬季十二月为正月,周朝以冬季十一月为正月。(阴历)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以冬季十月为正月。(阴历)
汉朝初期沿用秦历(颛顼历)。到了汉武帝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天文学家唐都、落下闳、邓平等人制订了《太初历》(又称“八十一分律历”),并吸收了干支历的节气成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将原来以冬季十月一日为岁首恢复为以春季一月一日为岁首。
春节
汉朝以后,曾有几名皇帝进行过改历改岁首。王莽篡汉后,规定十二月朔为岁首,是为殷正。魏明帝曹叡也一度改为殷正。武则天称帝后,改国号为“周”,采用周正。此后历代又改用夏正,以一月一日为岁首。[17]
经历代发展,后人在早期历法基础上逐渐完善为当今使用的夏历。此后中国一直沿用夏历直至今。1970年以后“夏历”改称为“农历”(阴历,又称阴阳合历))。
辛亥革命以后,逐渐改用公历纪年(属阳历的一种,又称格里高利历)。后来为区别夏历和公历两个新年,鉴于夏历一月一日恰在干支历法中表示季节变迁的廿四个特定节令之一的“立春”节气前后,因此便把夏历(农历)一月一日改称为“春节”,公历一月一日改称为“元旦”。
1913年7月(民国二年),袁世凯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1914年起开始实行。自此,夏历岁首就由以往的“过年”改成了“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