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张在线辅导老师的课程清单:2617名学生购买了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据透露,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该老师一小时的实际收入高达18842元。然而,南京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称,“线上辅导”应该属于“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一类,所以是被禁止的。
分析:
1.“在线教师”这个“职业”的存在,填补了社会对优质师资资源的需求。
2.可以说,“在线教师”的模式是“互联网+”的产物,充分凸显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处处彰显着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既给闲暇教师提供了创造收入的机会和平台,也给需要补课和学习、需要优质资源的学生提供了很好的服务。
3.教师从事校外有偿上课的确不合规定,一些人对教师是否会影响正常教学感到担忧也不无道理,对教学秩序是否会受影响感到担心也情有可原。也因此,才有了教育部门生搬硬套所谓规定,并提出禁止的说法。可是,面对“互联网+”的新生事物,我们不能一刀切将其棒杀。
4.整体而言,“在线教师”这一新鲜事物带来的是正面效应。首先,重新盘活了现有师资力量,在多年来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现实语境下,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为资源重新分配提供了新的可能,至少,大多数家长是支持的。其次,现代经济社会,“在线教师”贡献的是自己的智慧,付费者与“在线教师”你情我愿,没什么值得非议的。
5.与其担心诸如影响正常教学、教学秩序等等,倒不如考虑如何让“在线教师”更好地规范运行,如何让教师在正常教学工作与“在线教师”两种角色中实现平衡。从推动教育教学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教育部门反倒更应该鼓励这样一种社会探索,在不断规范中探索这样一种全新模式,为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