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白色情人节,我知道的,手动微笑。
依旧裹个棉衣。阳光毫不吝啬的施予这个依然冷风凛凛的世界丝丝缕缕温暖,路边放了快一个星期,准备拿来建花坛的花花草草陆陆续续地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安身之地。我也终于可以安心地穿着小白鞋赶着去上课,哦不是上早自习。大概受好天气的影响,明明知道快要迟到了,我却依旧不紧不慢地漫步在拥挤的人潮中。小时候本不会迟到,迟到的次数多了,也就成了迟到专业户。愈发淡定。希望明天继续明媚下去~
上学路上看到一个男生穿了一双蓝灰拼接的帆布鞋,立马想起我有一双黄棕交接的同款。鞋帮早已开裂,但我没舍得扔,因为太喜欢了。还记得当时上高二,我妈在周六放学后带我去后街一家那时刚开的鞋店买的,价格99,从进店到出店,没有超过五分钟。喜欢它的宽鞋带,我的胖脚隐藏在棕色鞋带下,恰到好处。喜欢洋溢着青春却又显得有些含蓄的配色,37码的大小刚刚好,眼中那面落地镜里映着的帆布鞋堪称完美。
各方面都让自己满意的东西不会太多。一般总是有这里或那里的不足使它得不到满分。所以刚买的那个星期,我天天穿满分帆布鞋,不管双脚每天因为跑操流汗,不管湿泥土把它弄脏,整整宠幸了它一个星期七天超过140个小时.....然后回家的时候因为一个星期都不换鞋被我妈嘲笑,第二个星期只能令纳一妃共侍。当它年老色衰,身体也开始断筋裂骨,我仍然不离不弃,不嫌弃不抛弃不放弃地穿。终于有一天我意识到,如果再穿下去,全世界可能会怀疑我在家受到了虐待,只好忍痛割爱,给它找了块风水宝地让它安度晚年。至今还在三楼的一只纸板箱里。
有些东西在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属于自己。除了这双帆布鞋,我还对一只猴子储蓄罐、一个阿狸陶瓷杯、一条老爹买的连衣裙一见钟情,爱不释手。都是老爹老妈和同学送的,哪天能够自食其力得到想要的就好了。有的因为喜欢所以一直被使用,有的因为喜欢舍不得用,担心它一不小心就被毛手毛脚的自己弄坏。嗯我这个人还真是不公平。
今天对于逸琳的态度让我鄙视自己。原本以为这次的策划又落在我头上,所以很不爽,满脑子的凭什么,甚至因为觉得自己总是付出太多,总是像个老妈子一样劳心劳力,而别人只是坐享其成感到恼火。大概有被害妄想症,总认为自己是最好欺负的那个,所以每个人都从我这占便宜。啧啧,这种狭隘的心胸真是太可怕了。
还好上了一节古汉语课后恢复了理智,把心里的想法跟逸琳说了,然后,问题解决,简简单单,轻轻松松地没了包袱。不默默背锅真的没有那么困难~
每天写这种流水账日记有没有意义???我不会写言情,同人文别提写,就是看充其量也就看过《孽子》,啊啊啊,弱爆了。
所以赐我一个男朋友吧不至于一想起小说就一片空白。这个理由,自己给自己满分,手动微笑,首尾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