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城后半夜的酒吧,昏暗的灯光闪现。中间的舞台上,穿着比基尼的大白腿仍在不知疲倦的摇曳着腰肢,周围的客人闹闹渣渣,我睡眼迷糊的睁开眼,看看手机已经凌晨三点,点的鸡尾酒尚只喝了一半。我起身准备离开,隔壁一声清脆的耳光声传来,我寻声望去,一个女人捂着脸斜对着我,我惊异了——她就是岚岚,也是我的同姓同辈妹妹,8年前让我背井离乡的人。
“臭娘们,装什么装?”一个穿着篮格子寸衫、腆着肚子、梳着背头的中年男子站着嚷道。
“算了,李大哥,别跟她一般见识。”旁边一男子说道。声音有点熟,我仔细的辨了辨,方想起来他是岚岚的大学同学叫胡春的,他染着一头飘逸的红长发,倒几乎不相识了。
“等着,看老子回去再收拾你。”老李仍不消气,说着顺道就坐下了。
岚岚留着短发,已变得黑黑瘦瘦的,她一边啜泣一边用纸巾擦拭着脸。我打眼瞧着她,他突然抬头看见了我,惊奇了一下,嘴巴张了张仿佛要跟我打招呼,后又变成无奈的神情,终于不敢又把头低下了。
我便拿起外套准备起身走,走过他们那桌身旁时,胡春看见了我。甩着头发就奔过来,拉着我的手大叫一声峰哥,热情得跟战友许久未见面一样,并推开椅子让我坐。我倒真不想再待下去,但胡春在我和岚岚的事情上做了不少努力,倒不好拒绝。
于是胡春便赶着给我介绍,“这位是李勇李大哥,是这个酒吧的股东。”“这位是岚岚的哥哥,现在在········”胡春不知道我做什么工作,没法继续说下去。李勇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的表情,继而就热情起来,连忙站起来和我握手,叫了我一声哥,并给我倒酒。
岚岚见我坐到了身边,一时间浑身不自在。这时我才仔细的看了看她,左边脸颊微红,眼角已长了几点斑点,脸虽黑了些,鼻子仍然精致,只是眼神稍显黯淡。过了这么多年我对以前的事已释怀了。本想说几句安慰她的话,一时想不起说些什么好。不过这哭泣模样倒让我想起八年之前的事来。
我和岚岚都出生在贾村,只因村里大部分都姓贾。她叫贾岚,我却只叫她岚岚。我们从小便在一起割草放牛,她比我小两岁,但她几乎跟随者我的每一次脚步。我上初中,两年后她上了同一所中学;高中一样晚我两年上同一所学校;上大学时,虽不是同一个学校,但依然是同一个城市A城。
初中、高中和我们都有一年的时间在一起上下学,她依然叫我哥,我也亲切的叫她妹。但她不是我的亲妹妹,我们村有上有千人,听老人们说,我们村是由兄弟二人传下来的,至今也应该几百年了吧。
上了大学后,因为远离家乡,我们关系就更密切了,几乎每个周末都会见面,逐渐的情愫便有了些不同。记得第一次亲吻她是在自己大学毕业后那天晚上。作为兄妹平时牵牵手都很正常,但在那一刻打破了平衡,她的脸红得很厉害,但她没有抗拒,任由自己亲吻着,女人娇羞在一刻体现的淋漓精致,同时我们也很彷徨,不知未来在哪里。
第二天我就离开A城到了分配工作的B城,但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聊一些未来的规划。但我们心里知道有一道难过的坎——我们村同姓不许结婚。虽然自从上了学之后,我知道我和岚岚不存在近亲结婚的限制。但作为村里唯一的两个大学生,我们两个都不知道如何朝村里的人如何诉说这件事,尤其作为村长的岚岚的爸爸,最是维护村里的传统思想。
两年后,岚岚毕业了,我在B城也小有成就,于是和岚岚准备回村里商量一下我们俩的事。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刚到村口,就被村长带着人劈头盖脸的一顿打,并咒骂我以及我父亲是畜生,竟然做出这等不要脸的事。
村里几乎我不能待下去了,受不了旁人的指指点点。但我还不死心,发信息给岚岚让她去我的城市,并在村口的桥洞等了一个晚上,但她仍没有来,我以为她是被他父亲困住了。
我坚信她会来到我的城市,但她始终没有来,等来的是村长到我的单位把我一顿羞辱,好脸的我再一次选择了离开。
“峰哥,喝酒!”胡春的话把我带了回来。
李勇看到我在场,便移过去轻轻拍了拍的岚岚的后背,说道:“别哭了,我不该打你。”
岚岚终于收起眼泪鼓起勇气问了句:“你现在还好吗?”
“还挺好的。”我答道。气氛有点尴尬,本想借着酒劲问一问到底发生什么了。但我不知道李勇是否知道我和岚岚的事,也不知道岚岚和他什么关系,所以也不敢贸然问。不过李勇却真是一个爽朗的人,喝酒划拳样样精通,我在这方面确实不在行,不免又多吃了几杯。
一时酒散,我已喝多,胡春打车把我送回家了,我想知道岚岚究竟发生了什么,虽醉着还是要了一个胡春的电话。
第二日,跟胡春打了个电话约了饭店吃饭。胡春一上来,就热情的点头哈腰,我站起来握着手请他坐下,然后便点了几碟菜,聊了起来。
胡春知道我要问岚岚的事,没等我开口,便说了起来:“岚岚和我现在在帮着李勇大哥做事,帮着管理酒吧的一群妹子。”
“李勇是岚岚的什么人?”
“听说李勇大哥是有老婆的,但我没有见过。但李勇大哥是很仗义的人,幸亏他收留我们,不然我们会流落街头,你知道我的——我给不了岚岚幸福。但我们现在不愁吃穿,我只要能守在她身边就知足了,要是当时你们俩真的可以在一起那该多好呀!”
“这些年都发生了什么?”
“我听岚岚说,你走后她被她父亲关了两年,后他父亲见她如此坚毅,也就懒得管她了,便放了她出来。她便一直在寻你,五年前偶然听你父亲说你在C城,你又没告诉你父亲你的具体地址,她便一路找到C城来,她没工作过加上又被关了两年,在这边几乎不能生存下来,后来我们一个同学介绍了李勇大哥的酒吧的活,我便也跟着过来照顾她。这些年她始终找不到你,也已经死心了。后来,李勇大哥对她又是百般照顾,她便总算有了依靠。”
“那昨天晚上岚岚为啥挨打?”
“李勇大哥有一个哥们,看上了岚岚,想让岚岚陪她一夜。昨夜李勇大哥正劝呢,没想到了岚岚倒发了火。”胡春淡淡的说,也许在他看来这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
我愕然了,要了一个岚岚的电话,就结账起身离开了。
一个月后,我还是约了岚岚。在酒店,我开始解她衣服时,她先是愣了愣,然后就默许了。
那一夜,没说太多的话。第二天一早,看着熟睡的她,我穿上衣服离开了。
这一次,我才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私奔”。
后记
作者云:文章之所以写成悲剧,是以此来透视人物性格以及社会现象。文章中的“我”是一个遇事逃避,不具有担当的男人,从文中的多次逃离以及想要离开便能看出;岚岚是一个美丽温柔却逆来顺受的人,除了爱并不知道如何去摆脱当前的困境;悲剧的形成便是这二人的性格使然。文中的胡春是一个曲意逢迎,麻木不仁的人,这种人放在抗战时期便是汉奸那一类的人物,为了能苟活便能出卖灵魂;文中的李老板是当下部分富人及权贵的代表,金钱与女人是他们永恒的话题。当然文中的村长是受旧社会思想禁锢的一类人,他们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和底线,但放在今日来看有时候不免弄出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闹剧,比如当下社会仍然有重男轻女的观念在。文章在写的时候写的非常浅显,所以加以后记让读者更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