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大家讲个新闻。
据台媒报道,英国威尔士的女子史黛西跟39岁的健身教练凯斯本是一对情侣,但就在凯斯提出求婚后数天,两人在散步时爆发争吵。凯斯把史黛西勒昏后,当时以为他已经死了,于是把她的尸体藏在树林里。未料史黛西并未死透,史黛西说:“我以为我会死去,因为我几乎无法呼吸。于是我用手指不停地挖,终于给我挖出一条生路。”凯斯后来被捕,判刑3年9个月。
事情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史黛西命大呢?不仅有幸逃过一劫,还能在婚前认清凯斯的为人,这也算一个好的结局,对吧?然而,你万万没想到:
峰回路转,在今年7月份凯斯出狱后,两人重修旧好。
这姑娘,真的是拿生命在谈恋爱!不知道别人对这狗血一般的剧情怎么看,反正换作我,一定头也不回地走掉。
毕竟,一个婚前连你性命都不怜惜的人,别指望他婚后能对你多好。男人犯错不一定就是不爱了,但男人能狠心将你杀害,别想了,他一定不爱你。
为什么要摇尾乞怜这份爱情呢?你真的有这么爱他吗?连性命都不顾?
爱情这东西,谁也说不清楚。
萱子是我的大学室友,长相一般,学习一般,家境一般。但她天性活泼开朗,生于南方却多有北方姑娘的豪爽大气。她喜欢打篮球,喜欢跑步,喜欢大笑,不爱粉饰,不作不矫情,她常率性而为,倒也乐观自在,各种小段子她都信手拈来,常常引得哄堂大笑。
不过,自从遇上了张旭,一切都不一样了。
萱子对张旭一见倾心。她仅仅花了半天时间就打听到了张旭的系部、班级,是否单身以及各种喜好等。不得不说,人类追求爱情,智慧是无穷的。
好在,张旭也是单身。于是萱子卯足了劲准备去追张旭。
听说张旭喜欢温文尔雅的女孩,于是萱子收起了她心爱的篮球,运动方式改为饭后漫步;她也不再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而是典型的“笑不露齿”。昔日寝室里那个搞笑段子手正向着温柔如水的“董小姐”阔步前进。
张旭常常去图书馆二楼自习室看书,萱子便一有空闲时间就往图书馆跑,企图制造“浪漫的邂逅”。至于那些书,用她自己的话来说,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张旭喜欢皮肤好的女孩儿,不爱粉饰的萱子买来一大堆的化妆品、护肤品,尽管她并未深谙其道,但她从来没有忘记睡前贴张面膜,出门前谨慎地抹好防晒霜。
“萱儿,校门口刚开了一家麻辣香锅,听说不错呢!一起去吧!”
“萱儿,天这么冷,我们出去吃烤串吧!”
每每这个时候,她的回答总是惊人的相似:“不去!吃这些会长痘痘的!”要知道,以前吃烤串、香锅什么的,从来都是她一马当先,现在倒和几颗痘痘较上劲儿了。
“去吧,你这样约束着自己多累呀!”室友劝。
萱子颇有几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说:“天将降爱情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萱子在这场论战中完胜。不过这个时候,张旭还不认识她。
没过多久,萱子煞费苦心地接近张旭了。他们虽然以朋友的身份相处,但萱子对张旭的事情格外上心,也不时表现出对张旭无微不至的关心。她光明正大地用行动对张旭百般好,却不曾用言语表达出爱意。她想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别人好,张旭应该知道自己的心意。
就这样,半年多了,她压抑了自己的个性半年多,只为了成为张旭喜欢的女孩的模样。只是,张旭对萱子的好照单全收,却从不曾把天平向萱子倾斜一点点。
一个全力付出,一个全心装傻。
某个下午,萱子又一次穿上了她的6号球服,抱起心爱的篮球直奔操场。在余晖下,她熟练地运球、扣篮,那姿势真帅!
我们没问什么,因为我们知道:以前的萱子又回来了。
萱子也什么都没说,只看到她在朋友圈发了这么一段话:
“如果有一天,你找不到我了,千万不要难过,不是我不爱你了,也不是你错过我了,而是我终于有了勇气离开。但请你记得,在这之前,我真的有傻傻地等过你。”
这样挺好的。
他喜欢温柔可爱、皮肤好的女孩子,也许是因为曾让他深爱的某个女孩子是这样的类型。就算你再怎么改变自己,甚至比她更温柔,你把皮肤保养得白里透红、吹弹可破,但你依然成不了他深爱的那个人。
你对他好,什么都为他考虑,就算他和你在一起,或许只是因为感动,只是作为你对他的好的一种回报,但那不是爱。
在爱情里,我们常常为了一个人放弃自我,全力迎合,甚至觉得这种付出是幸福的,是高尚的。可他真的是爱你这个人吗?
他若爱你,为什么会要你变成另外一个自己?
他若爱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最本真的你?
他若爱你,你笑得再大声,再没形象,他不应该都是喜欢的吗?
可怜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成了别人的替身,成了他前任的影子。
这样摇尾乞怜的爱情,我宁可不要。
姑娘,爱就要爱得高调,爱得纯粹,爱得本真。你不需要为一个男人改变自己,也不需要委屈自己迎合对方。爱情是两个人在一起过得舒适,过得自在,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对方有意把你塑造成某人的影子,请你优雅而大声地对他说: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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