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安门广场上,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耸立,纪念碑正面镌刻着毛泽东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鎏金大字。背面为毛泽东起草、周恩来书写的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2004年,全国政协委员王伴青建议设立“革命烈士节”,将每年清明定为“革命烈士节”。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