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北国之城,深秋的风带上了凉意。
暮色未央,一轮皎月悬在了星空。
身边是夜色下的静谧——深邃沉厚;远方是橡胶亲吻水泥地的声音——不绝于耳,抬头望了望微微凸起的小山头,连绵着,伸向黑夜,正和一首诗:山之高,月出小。月之小,何皎皎。我有所思在远道,一日不见兮,我心悄悄。
操场上还有人穿着单薄的运动衣,满脸汗珠的跑步。李沅澧裹紧了粉色的风衣,抬头望了望泛黑的幕布似的天空,还有那一轮皎月。
秦降兮。李沅澧心头的一颗刺。
她对着手机说:“亲爱的,事情是这样的。”
李沅澧轻轻开口,我不记得第一次见他是什么情形了。是真的不记得了啊,好遥远的样子。
软软的声音。她说,你知不知道《甄嬛传》里提到了一种花,叫夕颜。对方嗯?没看过。沅澧自顾自地接着说,果郡王说,牵牛花,又叫夕颜,是只开一夜的花。就像世间一些不被人接受的事,是见不得光的。就像李沅澧喜欢秦降兮。可是夕颜,真真的存在着,真真有人喜欢着,迷恋着。就像这段感情,真真是李沅澧的心头至宝。
一段故事,四年无光
Chapter1:谁家小女初长成
李沅澧说,我很感谢遇到了他,真的。
那一年高一。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在十六岁花季盛放前,李沅澧遇见了秦降兮。那一年,她十五岁。
时光它翩然轻擦。李沅澧觉得,她已经渐渐的忘记了往昔的点点滴滴,只是每次想起他,总是会有那张侧脸。那已是高一的时光了。午休结束后,16班的学生迷迷糊糊的踏着极显疲惫的步子,陆陆续续的赶到教室。李沅澧的手托在桌子上,呆呆的望着前方的黑板,那时的他拖沓着蓝色的老北京布鞋,高高大大的身影,白色的T恤趁着黑黑的皮肤,眯着眼睛站在她前两排的桌子旁看黑板上的作业。就是那张侧脸,带着阳光的美好,叛逆的不羁,深深地刻在了李沅澧的脑袋里,自此哪怕她忘了好多的言语,忘了好多的情节,都忘不了这张在她看来绝世的侧颜。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这一句:公子世无双。也是多年后,她才想到可以形容他的话。
一个故事的开始。美好,带着青春的味道。
故事发生在1216班。
秦降兮是留级生。
最是懵懂无知的喜欢,耗尽一丝一缕至情至性的情谊。这一次的倾心,换来的是五年的念念不忘。李沅澧说: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还是愿意遇到他。
李沅澧对物理和数学,开蒙很晚,初中时就是一个要励志报文科的小姑娘,可是缘分使然,喜欢历史和文学的她还是遇到了喜欢物理和数学的他。高一刚一开学,座位是按照身高排的,李沅澧倒第二排,秦降兮最后一排。腼腆害羞的姑娘,也曾在男生堆里摸爬滚打,无奈最后丢盔弃甲,为了一个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少年缴械投降。
高中刚刚开始的课程很简单,李沅澧也不想总是让物理和数学拖后腿,所以还是立了flag好好学习。V=at,S=1\2at^2的公式贴满了课桌的右上角,每一本练习册上的错题都认认真真地用红笔改了第二遍。偶尔遇到不太清楚地题目,她也会转过头去问问秦降兮,少年总是耐心,一点点的给她剖析讲解。最初的课程学习是秦降兮给她的动力,让她一步步的扎实基础,让她忘记初中时头疼的电路图专心致志的分析物体的运动,让她逐渐有了资本,爬上好学生的阶层。
2012年9月的一个中午,沅澧站在1班的门口等筱亚。
筱亚,沅澧的闺蜜。从初中开始的。初中毕业后,二人都升入了A县的高中,还是好友。
她说,筱亚,我们班有一个男孩,长得很高,很阳光,很帅气,很聪明,和小姑娘很处得来。
筱亚说,所以呢?你怎么会关注这些。伴之一个眼神——淡淡的透露着,哎呦喂。
她说,我想我喜欢上他了。接住筱亚的眼神,沅澧一字一顿的说。
筱亚的眼神变成了懂得和理解,她对沅澧说,你好好想想。三年多的好友,筱亚知道李沅澧的性格,一旦说了喜欢,只怕是,很难放下。筱亚听说过那个男孩,高二的留级生,坏学生该有的他都有,却真真还不是个坏学生。成绩中上等,很聪明,却被少年特有的不羁抢了风头。
筱亚想:他出现在李沅澧的世界里,是缘分也是劫数。这么短的时间喜欢上这个人,宿命啊,李沅澧你是逃不掉了。
感情这东西哎。
沅澧从书架里抽出那个淡紫色的本子,那是她为他准备的日记本,十六开的纸,橡胶套。是她咬咬牙从新校区便利店里买的。
2012年11月6日
今天第一节晚自习是数学,老师让我们自己做卷子,奥,对了,前天新换的座位,他就在我右后面。我一道题都没有做,因为,我斜着眼睛看了降兮整整一节课。他认真做题的样子真的好帅。总是看到他不羁的打打骂骂或者上课睡觉,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的认真。听说他有女朋友,想想也是啊,像他这么优秀的男生,肯定会有好多女孩喜欢的吧。哎,李沅澧,你呢?成绩不好,长相不好,没有门第背景,就连性格,恐怕都不是他喜欢的。那你怎么办啊。啊啊啊,烦死了你。你怎么这么不中用啊!
李沅澧合上日记本,一脸失望的趴倒在桌子上。身后是秦降兮一群人吵吵闹闹的声音。一个女孩,一旦有了心事,这时日,多少会只为他的出现而惊艳。秦降兮,你会喜欢我吗?李沅澧偷偷地问自己。
“李沅澧!”
她回头。嗯?面色稍有慌张。
“你看这几个字”,说话间秦降兮举起手中的纸。
命为志存,心为梦生。
八个字。
她笑笑,很好啊,多上口。傻姑娘又问,你怎么不叫顾歧琛看?说话间指了指秦降兮同桌,发现那孩子正和邻桌聊得不亦乐乎,手舞足蹈的就差拍桌子跳起来。
“他哪有这个品味”。秦降兮笑嘻嘻的收回那张纸,开玩笑的口吻说着。
奥,忘说了。李沅澧同学琴棋书画样样不通,也就喜欢点古诗词,额,还有作文写得好一些。
这个插曲,在秦降兮看来,不过同学间的玩耍。可正是这些都算不上欢声笑语的、时光弹指下的温暖,给了李沅澧继续喜欢秦降兮的勇气。
这种感情就像绿萝一样好养,只要有存活需要的土壤——秦降兮这个人,不需要多少的阳光和水分,偶尔给点养分是最好,它就会自顾自地,而且疯狂的生长。
喜欢一个人总是会变得很卑微,甚至是低到了尘埃里。李沅澧不是很喜欢张爱玲,却很喜欢这句话。或许是感同身受的落寞吧。你看,就像是为我写的呢。
那时的人儿还是个少年。
少年的欢喜里是另一个少年。
少年却不是少年的少年。
她写 高傲如你 在我触碰不到的远方里
优秀如我 在你不曾注意的角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