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到城市的生活--读《公鸡》

 我刚刚跟朋友从城南的,水泉峪村回来。一路上挖了许多蒲公英,白蒿,还从路边的花椒树上掐了一些花椒叶。准备中午炸花椒叶,烙几块白蒿瓜哒。瓜哒只是一个读音。制作工序:将洗好的菜放在面糊里和,和得软硬适中,倒在热好的油里烙,烙时随意地分成许多块。所以称之小饼,不太适合,因为它不是圆的。

 我很庆幸我在农村长大,也很庆幸我的居所在城乡结合的郊区。东边,南边都是一片青山。每天早上,东方的曙光,群鸟乱鸣的声音把我唤醒。我晚上10点之前必睡,南边山上只有几点灯火,那是一个地方武装部的训练场,几个山上的饲养场里发出的亮光。明月的夜,我拉开窗帘就可以与皎月互望,星光闪烁的夜晚,我也曾无数次遐想。

读着《公鸡》一文,更加觉得自己是何等幸福!一只公鸡来到城市,它的生活必须重新开始,它那来自于原始本性的,从农村生长出来勃勃的生机,与城市人造的天地秩序是那么的不搭调,不能适应城市的生活,它就只能有两条路:死亡,离开。那些在城市中谋生存,却是在农村里长大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是很像那只被从乡下带到城市的公鸡?

晚上加班到零点,早上在公交车上吃着路边买的早点的城市人,他们的肠胃是否舒适?我是每天六点钟起床自己做早饭的人,因为如方才的那种吃法,我吃一次伤一次。我是农村长大,妈妈每天早起亲自熬的粥,我们村没有卖早点的,只有吆喝着卖豆腐的,偶尔妈妈会用自家种的芝麻,做成芝麻盐,为一家人调碗豆腐,喝着玉米粥,吃着芝麻盐调豆腐,美美的。呵呵,口水流满了嘴,想吃!

天地自然的秩序,城市已经无需遵守。人类的创造改变了自然,带给人随心所欲的生活。我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或者说,益处占几分,坏处占几分?我只是愿意遵守着从农村长大养成的习惯,觉得这样的生活很舒适。我就像那只公鸡,进过大城市,不能在那里达成妥协,于是,我又回到乡下,早上可以尽情地啼鸣,没有人会因为这指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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