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总算是逼着自己把得到上的《伦理学通识》读完了。
今天读到了最后两章, 关于生死,这可能是个很不沉重的话题,因为距离我们太遥远了。
我们正值壮年,人生才刚刚开始,下一代与我们无关,奔赴死亡也要几十年,天降横祸的概率又小的可怜,我们应该都会活到一个平凡的年龄,在儿孙绕膝的满足中坦然走进另一个世界。
我们活着是为何,死去又如何?
第一次思考生死 是在课本上读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老师说他是“向死而生”,他的解释是,经历过死亡,才体会到生命的意义。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向死而生”,是这样解释:正因为我们都生活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在直面死亡的情况下,去塑造自我,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
乍一看两者没什么区别,可海德格尔的,对我们常人来说,更哲学。
我们没有经历过死亡,没有接触过死亡,总觉得人生长的很,就算身边有人逝去,那个人总不会是自己的。
所以我们肆无忌惮,无知无畏。
不论是童年,少年,还是青年,我们都是无知无觉,依靠惯性活着,我们听过无数训诫,岁月不待人;光阴如梭……我们太年轻了,为什么要强迫我们思考生死,为什么要抓紧时间?
时间明明,还很多。
我们又为何要将生死的界限划分的如此清晰?
我们是被旁人繁衍生息的使命抛到这个世界,像随风扬起的沙子,散落到哪,便是哪儿,不自主,不自由。
你知道你将活着吗?
生,是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情。
没来到这个世界,世界上本来就无我,照样热火朝天朝气蓬勃;有了我,只是于人潮汹涌中洒下一滴水珠,本就无甚分别。
死,照样是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
死了,化为尘土,活着的人做什么你还知道吗?就算是奢华葬礼,豪华灵车,甚至在你坟头蹦迪,都与你无关,你早就没了,旁人做的那些都是在举行“死亡仪式”,向世界宣告,你这个人没啦!死啦!
那你估计要反驳了,那么多人或“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这也是没意义的吗?
这哪里有意义了?
于我们,这是一堆好使的敲门砖;于他们,人都作古了,哪知道别人怎么评价。
你看,死与生,本来就与我们无关啊,那活着,这个强行插入的选项,究竟有什么意思?
于我们,是无尽愿望的满足;终于去了心心念念的地方;终于熬过漫长的等待与彼此相拥;终于踏上了从未涉足的道路……
但这些奢望的实现,就是快乐,就是满足吗?
我们穷尽一生,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有些人被安排的明明白白,一切按照别人铺好的路走就好;有些人还来不及思考生死这类宏大的问题就被迫生存……
但我们是幸运的,我们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厌恶什么,能够有条件自由自在地去感受,我们到底追求什么呢?
于我看来,活着就是满足奢望,就是快乐,就是满足。
追求的是不浪费自己的人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无论是平凡还是放荡不羁,都是按照自己喜欢的路去走,都能让自己在某一瞬间一拍脑门,“啊,我觉得我这样做就是对的!”
又有人要说了,我想过有钱人的生活,就想瘫着做一条咸鱼,这可咋整?
我也不知道咋整,毕竟我也这么想。
其实这篇文章,用来剖析毛姆再适合不过了,他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生活的意义,不过答案他早就写给自己了,无论是《刀锋》还是《旋转木马》,抑或是《克拉多克夫人》,他都在显示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为活着,要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