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我最不喜欢写小说。
写小说太烧脑了,各方面因素都得考虑,劳心劳力,能写出啥模样,很没谱。
我最乐意写所谓的千字杂文。
杂文好写,针对社会热点,或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表达下个人看法,嬉笑怒骂自得其乐,甭管他——元芳你怎么看。
偶尔会觉得自己就是鲁迅再世。忧国忧民,真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的感觉, 很自觉地封自己为迁客骚人。
昨晚,朋友聚会,多喝了几滴猫尿,话自然就多,免不了黄婆卖瓜,自卖自夸。
酒过三巡,开始狂吹自己多牛逼,写了多少文,有多少粉丝,创造了多少纪录。
酒桌上有两朋友科班出身的,文学素养挺高,前几年,还联名出过书,销量不错。
他俩吵着闹着要我发几篇给他们“雅赏”,哪怕关公面前耍大刀,我也不能怯场啊,赶紧地,发了几篇自鸣得意之作。
看完之后,他俩语气出奇地一致,这样吧,建议你别写了,如果你两年内不写杂文,我俩给你十万,只要你能做得到,我们签字画押,去公证都可以。
难道怕抢你俩的饭碗,还是丢你俩的脸。
确实丢脸,你这也叫杂文?
没文采,观点也不突出,还嬉笑怒骂谁呢?你不担心被读者拍砖么?不过还好,也没几个读者,对吧?
有那么差么?你们看下面的评论,说得可多好啊,还有这篇,文友还打赏了几颗糖呢,够买几个包子的。
哈哈,笑话,你心知肚明,这打赏,这评论都是友情助力。
你真没有文字天赋,还不如干点其它的。
我两年不写杂文,你俩真给我十万,两年后,随我?
真给,两年后,估计你也没啥兴趣了,但如果你两年内写了,你就是狗,摇头乞尾的哈巴狗!记住哦,是哈巴狗,摇头乞尾的。
哈巴狗就哈巴狗,给老子钱就行,两年白赚十万,去哪寻这么好的事,这不天上掉馅饼么!
何况,我就算一天到晚,笔耕不辍,十年也整不出几个钱,这两年十万赌注,值!
趁着酒精的作用,马上签字画押,五分钟搞定。
天微亮,我从睡梦中醒来,滨河大道上,汽车开过的噪声从来就没有消停过,稍远处,耸入云霄的平安大厦孤傲地挺立在那。
昨晚的赌约是否有点草率?朋友也只是玩笑罢了,也只是酒后吐真言罢了。
养成写东西的习惯不易,要我放弃写文的习惯也不易。
我还得继续写,哪怕写的杂文差得对不起观众。
保持写,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保持写,才能探索文字领域的未知空间;保持写,才能日益精进。
我不太相信所谓的一万小时定律,但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不仅要写好杂文,还得挑战高难度,尝试着写小说。管它是狗,还是狗不理。
做狗也挺好的,何况还是可爱喜卖萌的哈巴狗,做一条会写文的哈巴狗不更有意思?
宁愿做一条写杂文的狗,也不要那两年十万的赌注。
我那俩朋友肯定在偷着乐,以后他们就有狗友了,会喝酒的狗兄或狗弟,不拿我当狗肉火锅的食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