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阡陌三三
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在办公室做了两年,其中做得最多的一项工作,就是做会议记录。
当时的我认为,如果不能把会上的发言内容都一字一句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的话,就不是一名合格的记录人员。
为了达到合格标准,力求凡说必记,每次开会我都如临大敌。
一开始,我经常记不下来,后来记得多了,慢慢地,也基本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程度了。
后来证明,凡说必记,在会议中其实并不需要,也不可取,这是后话。
但正因为当时的凡说必记,倒大大锻炼了我记笔记的速度和质量。为了最快时间、最高质量记下会议内容,我”发明创造“了许多办法。
这其中就有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这种方法,我称之它为:规律补记法。
所谓规律补记法,就是找到笔记内容的规律部分,给它留下位置。记录时只记下不同部分,待不同部分记完后,再折头补记规律部分。
想起一个例子:
以前在一个培训班上,老师给我们讲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其中讲到,什么时候什么会议上对宪法进行了几条修改这样的内容。
老师是这么讲的:“1988年4月12日,在七届全国人大会上,对宪法进行了2条修改,之后,1993年3月29日,在八届全国人大会上,又对宪法的9个地方进行了修改,1999年3月15日……”
老师一直讲到2018年,这中间经历了5个不同时段不同内容的宪法修改。
到这里,许多同学又记不下来了,照例来借我的笔记去看。
而我当时的记录方法,就是规律补记法,见下图:
这是当时的记录内容,后来因为我重新换了一本笔记本,重新完整地抄写了一遍,这个原稿就保留着规律未补时的状态,正好可以让大家更好地看懂规律补记法的记录过程。
其中,“全国人大”“宪法”,包括“年”“月”“日”"届"的部分,都属于规律内容。
如果记录现场时间不允许,都可以先留出位置,待不同部分记录完,再找时间折回头来记录。
这样,既可不影响后面内容的记录,又可以把内容记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