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我已经住了三十年了,可依然觉得自己是个漂泊者。
常言道,树挪死,人挪活。然而,这两三年里的几次搬迁,都是迫不得已,且有些仓促,就难免觉得失落——不是搬家,而是家里容纳不下的那几千册书籍,以及前些年搜罗的那些旧物。
必须承认,那些书籍和旧物滋养过我,便舍不得丢弃,总得为它们寻找栖身之处。这些东西在旁人眼里,或许不过是些破烂。我却蔽帚自珍,搬来搬去,背后受到些嘲笑是难免的,但我依然珍惜曾经的自己。
有些是易碎品,越是担心哪一件,打开来果然就烂了。能粘上的,就自己拿胶粘一下;无法再粘的,只得丢弃。反正,这些事情跟工人们没什么好说的。还有些一时找不到的,说不定那天突然蹦了出来,犹如失而复得,让人喜出望外。也有些就真的找不到了,这隐遁令人生疑,久难释怀。
开门做生意,难免遇到各色人等。几年前,我开店的时候,有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儿,每逢周末都会光临。他穿得干净,话不多,既不可爱,也不烦人,会不时拿些东西给我看。遇上特别好的玩意儿,我若想买,他说不卖,要留着“自己玩儿”——他说自己曾在省文物商店打过工,从他识货的程度看,应该确有其事。而我,只能从他“不想玩了”的货色中挑选,这是他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即便如此,我还是先后买过些男孩的东西,有的是帮他的忙,也有的也是自己确实喜欢。一次,他拿个小瓷人儿,说是宋代的,我就当它是,不管怎么说,东西是挺可爱。他说这原本是留着“自己玩儿”的,后来不小心把脖子弄断了,只得拿胶粘上,这才拿出来卖掉……我真心喜爱人物的姿势和神态,就买了下来,花费两百块钱,觉得挺值。
看来,我的确是跟“小人儿”缘分不浅。茶台上还摆着个清代的童子,不过贏寸,面孔模糊,不分鼻眼,但就是觉得可爱——这是开古玩店的老朱送给我的。有很长时间,“宋代的”这个被置于书案上,搬过一次就不见了,说来还挺惦记的。趁着这次搬迁,把所有物品扒了个遍,竟找到了它。失而复得,倍觉珍惜,或许是人性的弱点吧。
这次收拾下来,不得不承认有些物件真的就找不回来了。除了十几本当年上海译文出的“网格本”外国诗集外,最令我惦念的是只嘉道时期的水仙盆儿,明明记得曾买过两只,有次心血来潮顺手把眼前这只送人,不想另外那只大点的却死活找不出来了。唉,叫我情何以堪!
这些年来,我渐渐明白,很多得与失其实真的是缘——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只不过,岁月无情,人生苦短,当失去渐成常态,若是不执于念,学会遗忘,烦忧也就少得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