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卜比,我在我的小屋已经住够了九年,暂时没想过去到另一个地方,且可能永远不会有这个想法。这是我永久的栖息地,尽管它狭小,但我在这里很合适和平和。除了我的邻居时不时骚扰我,无端让我的生活起一些动荡。实在话,我摆脱掉他,摆脱不掉其他人,总有那么一些人想影响你,尽管他们绝不承认。
我即将丢掉饭碗,因为在一天,一个小女孩被我吓哭了,狠狠拍了下我的脸。我被上头的人叫去训话,庆幸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我之所以知道将失去工作,是那个圆脸胖子在本子上记我一大过,红色的笔尖用力划过我左半边名字,险些捅破我的鼻梁。并且他们张贴了招聘启事。
我不知道谁会接替我?是一名流浪汉?还是待业青年?这份工作并不困难,只要学会自己化妆,自己准备服装并且绝不吓坏孩子。我知道在游乐场有很多孩子喜欢我,不是扯我衣服就是捏我耳朵,更是我笑起来很感人,让人觉得亲切而不是怪异。
如果真有人来应聘,我愿意将我的服装给他,若来的是个胖子,穿起来不过是紧些罢了;若是个瘦子,空一点也没什么不好,没有严格要求必须合身,小丑从来无需得体。化妆品也一并送出,于我已经没有用处,如果我被开除的话。
倘若对方请求我教他化妆,我会跟他说,按你心中想的来。只要他能细看内心中的另一个自己,并敢于面对它,他必能摆弄那些颜色。否则,他就要请一个化妆师,或者胡乱涂抹出一张什么也不是的脸来。
这是我先前想好了的,就在我回家不久前,我将一切付诸行动。
一个青年来了,他看着我显得羞涩,笑得极其不自然。我等着他不安地搓手,那他就完全达到了既想留下又想拔腿逃跑的形象。他没有搓手,说话客气。
他指指我衣服上针脚分明的袖口问我:自己做的?
我点头,并指指我脸上的色块,跟他说这也是我自己画的。
我的语气中带着骄傲,好像会画小丑妆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尤其在我咧开巨形嘴笑的时候,我自信心爆满,我深信我可以毫不费劲吞下一个小孩子的头。如果不是我吞下他的脑袋,就是被一群群人一次次吞下脑袋,这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没有罪恶感,还饶有兴味——因为我正等着一个孩子被吞掉脑袋,瘦小的四肢乱颤,挣脱掉被吞噬的可怕之后,朝那人或者我啐一口。
他灿灿地笑,客气地说我了不起。我裂开嘴笑,我觉得他的头我也能吞下,不过我没有这么做,他脸色苍白,小心翼翼的样子让我有了侧隐之心。我能想到后面有无数张巨口在排着队。
他友好地向我告别。他的没有分量的身体在夕阳里向远处走去,我看到无数青年微驼着肩膀向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