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忽然记起我把这本书跟之前大概只看过一个开头的名叫《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的书给弄混淆了。最初开始看这本《一个人的朝圣》的书的时候,还一直以为看的是另外那本,后来随着故事的跟进,就没再纠结这个问题了,直到现在看完了整本,这个想法才又重新冒出头来。
故事源于一个罹患癌症的好友给本书主人公哈罗德寄来了一封类似于临别遗言的信。哈罗德是一个平凡又普通的退休老人,一生都在一家啤酒厂做销售工作,在上完了周五最后一天的工作后,他就退休了。退休六个月后收到了好友寄来的这封信,他写好回信,准备把信拿到邮筒去寄出,走到第一个邮筒时,他想再走到下一个邮筒再寄出去吧,遇到了第二个,第三个邮筒时他还是这么想着,于是就开始了这样一场朝圣之旅。
你问为什么他会想着再多走几步路,总打算着等遇到下一个邮筒再寄信?当他在住的临街看到第一个邮筒,正准备将信封丢进去时,他回头望了望生活了四十五年的街道和房屋,这么多年以来竟然一点变化都没有,而他想到自己的生活在这四十五年以来竟然也是如此地了无生趣,毫无新鲜感可言。他对自己说:“反正今天天气还不错,走到下个邮筒再寄出这封信吧。”
这大概是对一层不变的生活,做出的一点小小挣扎,就是想从这样一点小小的改变中寻求一些久违了的新鲜感。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在一段时间里过够了千篇一律的日子以后,就希望有点不一样的东西打破这种重复的魔咒,给生活加点绿,生机盎然的绿。
哈罗德越走就越觉得这样的改变会不会做的越大,获得的新鲜感就会越多?直到他走过了城镇里所有的邮筒,在一个加油站小憩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在那里的便利店工作的女孩。哈罗德告诉女孩自己的好友正经历癌症,而他一路走到这里是为了找一个邮筒寄一封回信给她。这个女孩回答说,她的阿姨也是。她还告诉哈罗德:“你要积极点。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当哈罗德问女孩她的阿姨后来好了吗,但还没有等到女孩回答,店里面又来了一位新的客人,于是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哈罗德受到了女孩这番话的鼓舞,偏偏是在今天,在知道好友罹患癌症,在给她寄回信的路上,在内心隐隐冒出是否生命还可以过得有意义一点的希望的时刻,大概少了这些因素的积累与促成,这一趟朝圣之旅都是无法成行的。
哈罗德在一个电话亭给好友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一通电话,他拜托接电话的人给奎妮传个口信,他说:“请告诉她,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我会来救她。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
这是一趟长达六百多英里的路程。
2.
哈罗德上路了。没有准备特别的徒步鞋,帽子,睡袋,没有手机,就这么临时起意的出发了。看到这里其实我也在想,每当我们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想等着做好万全的准备后才开始行动。比如去旅游时,我们会先查询路线,预约住宿,找好景点,准备旅行所需的衣物等等。我不是说这样的提前准备是不必要的,只是似乎好多行动都被扼杀在这样的预想阶段里了。做这些准备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当麻烦的事情,而在这个准备的过程中出行的勇气会因为这些感到的麻烦被一点点耗损掉。
看到哈罗德在旅途中遇到的种种波折与困难,看到他从充满希望到沮丧失落,从重又振奋身心到又被现实压垮,我的心也如他所经历的那般,一下身在云端一下陷入深渊。
哈罗德的这一趟朝圣之旅,像极了人生经历的一段缩影。一段时间豪情满怀,下一段则是低沉落寞。起起伏伏,没有办法一直平稳顺直。唯一我们能够确定的便是无论得意或是失意,总有尽时。一如光明白天过后便是浓墨黑夜,周而复始。
在这趟旅程中,我跟随哈罗德的徒步也如他一般理解到了某些东西。他说:“有些事就是这样的,你一定会不断挣扎,难以置信,会被现实一次次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尘埃落定。”一如他和妻子都不肯接受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因为二十年前儿子的去世,他与妻子的隔阂也持续了二十年。他们一开始是那么互相吸引,幸福快乐的步入婚姻,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生活到底改变了他们的什么?这个他们难以置信的事实,他们挣扎了二十年,蹉跎了二十年的岁月两个人才打开心结,重归于好。他们才最后终于接受事实,一切尘埃落定。我为这样消耗的时间感到震惊,但无力。
哈罗德的妻子莫琳一直在为当年儿子在海滩游泳差点溺水时,丈夫没有即刻跳下海去救儿子,而是想到了要先解鞋带脱鞋子再去救儿子而责怪他。多年以后当哈罗德在徒步走向好友所在疗养院的途中,想起这一段不愿记起的往事时,他也深深地责怪自己,为什么当时产生了迟疑,为什么当时想到的是要先脱掉鞋子再去救儿子。拖延的那段时间是害怕自己也在海里溺亡,还是自己不够爱儿子所以没办法奋不顾身地去救他?
后来儿子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天天与酒精、大麻为伍的时候,哈罗德多希望儿子能够与自己谈谈,多希望自己能够鼓励儿子积极生活下去。可哈罗德做的也只是当儿子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将他扶到床上去,清理干净他的呕吐物,第二天依旧笑脸相迎,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直到儿子在院子里自杀了,在葬礼上妻子莫琳说要去看儿子最后一眼,她在儿子的遗体前尖声嘶吼“不要”的时候,哈罗德只是在外面一根一根地抽着烟,承受着胃里一阵一阵地痉挛。妻子也因为哈罗德最后都没有去跟儿子告别,没有去看儿子最后一眼而怨恨着他。
在哈罗德徒步的路上,妻子莫琳在没有丈夫的房子里同样回忆起了过去的种种。她怨恨了丈夫二十年,她和他分房而睡,两个人上下楼相遇时甚至连点头示意的这点交流都不会有,就这样过了二十年。她猛然间发现当年儿子溺水时,丈夫在解鞋带准备下海救人时,她自己只是在岸边尖叫呼喊,除此之外她什么也没有做,而她竟然还为了他救儿子时的迟疑责怪了他二十年。
当丈夫哈罗德因为失去了儿子变得成日酗酒,因为过于悲伤,他不惜带着某种不具名的挑战报复心理去打碎了酿酒厂老板的母亲留下的遗物。哈罗德是在有意挑战老板最坏的一面,而这被打碎的遗物是老板最珍爱的东西。老板有过三任妻子,第三任甚至被老板打断肋骨送到医院,他们的老板是有仇必报的人。而此事正是丈夫的好友现在正罹患癌症的奎妮替他背了黑锅,她被老板开除了。奎妮临走前,来到哈罗德的家请莫琳转告他:“不要为此事在意,哈罗德对我一直很好,那是我应该做的。”而莫琳却一直都没有告诉哈罗德这件事,她任由哈罗德带着对奎妮的愧疚而自责了二十年。
我很惊讶,作者能够将生活里个人的心理描写得这样细致入微。让作为读者的我看完以后,都不知道应该去责怪谁,因为每个人都在犯错。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过程是让人感到很遗憾的,人生又有多少个二十年?是否在生活里多些体谅就会少些误解,人生就会变得更无憾些?可这样的体谅又如何区分值得与否。如果认得清本质,就像哈罗德与莫琳本质上是相爱的,所以当哈罗德徒步结束了,他们相互理解后的和解就是值得的。我真的很迷惑。
3.
哈罗德在徒步开始时,他认为当自己完成这次壮举时一定会充满胜利的喜悦。可当他真的走到终点时,却发现他走过的马路、山坡,见过的房子、篱笆,经过的路灯、邮箱,没有一样有特别之处。它们只是他走过的地方,谁都有可能经过这些地方。他怎么会认为这些再平凡不过的地方加起来就等于更多呢?
我以前就认为终点才是一切努力的终极意义。可似乎哈罗德在告诉我,达到终点的意义就如同徒步所走的每一步,没有哪个比哪个更重要之说。有时候生活就像将脚跟从地面抬起,交替承受身体的重量这般简单,有时候却又像要把身体每个器官都拿出来翻拣查看那般复杂。但究竟简单或复杂,这取决于你,不取决于事。
哈罗德的这一场旅程达到终点时他是感到颓然的。他走完了这趟徒步的朝圣之路,见到了奎妮。可是奎妮并没有因此而被治愈,哈罗德没能救到她。他看到形容枯槁的奎妮躺在病床上,面目已被长出的肿瘤挤得歪斜时,哈罗德感到无力极了。这一趟徒步的意义在看到奎妮时被粉碎成了齑粉。
本来哈罗德是为了拯救奎妮而开始的徒步,最后她还是病逝在疗养院。此时,莫琳来到这个终点找到了哈罗德。她给予了哈罗德必要的支持与鼓励,在哈罗德意识到这场徒步的完成失去了本来意义而迷茫失落的时候,莫琳来了。
他们一起回忆起了初识时的那场舞会,一个原本羞怯的男孩在舞池中央透过人群一眼看到那个皮肤白皙的女孩时,他向她走近,说了一句“你好”。而女孩回答了男孩一句什么话后,他们就笑开了。好像那是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他们笑得前仰后合,肚痛不已也停不下来。哈罗德与莫琳此时又想起了那句话,他们现在也还是因这句话而大笑不止,眼泪都笑出来了也停不下来。
他们那时候多么美好相爱啊,而现在六十五岁的他们依然相爱着。
4.
人只能进行自我成就。
如果说这场徒步朝圣拯救了谁,那就是哈罗德自己,以及莫琳,还有他们的婚姻。
而这样的拯救,是由他们自己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