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一个喧闹的集合体,我们是这个世界中的一个小小的分子。每个分子都在做着不规则的布朗运动,所以形成了这个有些看似喧嚣杂乱却又有着内在规律的现实。
每天一睁眼,就不得不面对的这个世界,有时候让人烦躁,有时候又能给人惊喜。生活永远是吵吵闹闹的,而我们要做的,是在杂乱与喧嚣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内心的宁静。
一、关于毕业
毕业这件事,说来就来了。你仿佛还记得,昨天你才走进学校的大门,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走进你的宿舍,走进教室和图书馆,那时候的画面如此清晰,你连当时的感受都能回忆得起来。但是,毕业就在眼前了。纵然是几年的时光,在岁月的面前也只是白驹过隙。于是,你又想起了当初小学毕业的样子,你想起了初中毕业的样子,高中毕业的样子。时光不就是这样匆匆流过吗,只有你追赶的理由,没有它等你的理由。
校园的风光四时不同,但是一年一年却是相似的,迎来送往,大家都是过客。生活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向前,人不可能永远停留在某一个点上。你得往前走,才能给自己创造机会,也给别人创造机会。
我想起了乔布斯的一次毕业演讲,“Stay hungry, stay foolish”,他把这句话留给了在场所有的人。具体在视频里面他讲了哪些我虽然已经忘记了,但是这句话一直记得。保持谦卑,保持学习的姿态,是我现在对这句话的理解。我们永远都不能满足于或止步于当下,学习认识自己,也学习认识这个世界,把目标定得远一些,脚下的步子才能走得更加坚实有力。
毕业季,我觉得,是一段人生旅程的结束和下一段冒险之旅的开始。我应该好好抽个时间,对过去做一次回望,对未来做一次设想,最重要的,了解自己现在处于什么状态。
二、月亮与六便士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抬头,却看到了月亮。”
一个有家有室,有着安稳生活的中年男人,某一天突然留下一张纸条,”晚饭已经准备好了“,然后就离开了家。
他要去巴黎,从头开始学画画。
他孤身一人,谁也没有告诉。
他就这样逃离了原来的生活,甩掉了压在他身上的所有的角色——丈夫、父亲、员工,以及其他所有的身份,抑或说是包袱。
几个月后,他一路颠沛来到了巴黎。他住着最破旧的旅馆,过着最卑微的生活,但是他的内心是充盈的——他在做着自己最想做的事情。
几年后,几十年后,在一般的偶像剧里面,他应该会很成功。可是,命运偏偏与他开了个玩笑。他执着于自己热爱的事情,生活却越来越悲惨。又是很多年后,在一个贫穷破落僻远凋零的小岛上,身患重病的他,在孤寂中过完了自己的一生。临死前,他烧掉了自己最得意的作品。
全世界都在追逐自己的梦想,他却在追逐自己的厄运。
有一篇读后感这样形容他——被梦想俘获的人生。
被梦想俘获的人生或许是幸运的,也或许是悲惨的。故事的主人公就属于后面一种。有时候,我们打从心底想做一件事的时候,整个世界却都在阻止我们。因为,这个世界在运转,社会早已给每一个人分配好了角色。
绝大多数人都在沿着现实分配给我们的小道行走的时候,免不了有些人会”偏航“。有些人在这条道路上,确实追寻到了自己的梦想,而有些人,却在追逐自己的厄运。
不管怎么样,用《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里面的句子说就是,这是天命。
三、《尘埃落定》
有人说,这是中国版的阿甘正传。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至于他是不是真傻,谁也不知道。大家都这么认为,他也就心甘情愿做一个傻子。
在普通人家里,如果孩子是一个傻子,是很难被人接受的。但是,他是土司家里的傻子,他是土司的二儿子。正因为这样,所有人都喜欢他。他哥哥喜欢他是个傻子,因为未来没有人与他争夺土司继承人的位子。他父亲麦其土司也喜欢他是个傻子,因为如此一来,他也少了很多烦恼,比如选择土司继承人。官寨里的佣人和奴隶也喜欢他,因为傻子不那么高高在上,傻子对身边的人很好。唯一不高兴的人是傻子的母亲,他不希望自己生的孩子是一个傻子,整体只知道呵呵笑。
但是傻子却做出了其他聪明人都没想到的事情,在大家都种罂粟的时候傻子说种粮食,在哥哥带领着军队攻城掠地的时候,他在边境建起了市场,他娶到了最美丽的女人,他让哑巴开口说了话……一时之间成了民众眼里的神。
然而,他从来都不想当土司。
后来,白色军队和红色军队相继冲进他们的领土。
土司时代结束了。
四、学校草坪上细碎的花朵
学校有一片草坪,一年四季都是绿油油的。到了夏天,颜色更显得青翠,常有人在草坪上休憩。
宽大的草坪像一片毛毯平铺在地上,我常常漫步到那里,在草甸上坐一会,或者躺一会。那天和女友一起散步的时候,我们发现草坪上好像藏着一些星星点点的花。那花特别小,特别细碎,掩映在绿草丛中,不仔细看的话还真不容易发现。再仔细一些,我们发现整篇草地上很多地方都开了这样的花,如果是匆匆路过,肯定不会发现这平凡角落里的美好。我们为自己的发现而欣喜,仿佛这些花是专门为我们而开的。
五、龙应台
母亲突然失智了,龙应台辞去自己的工作,回乡下照顾母亲。
患了阿兹海默症的母亲,早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孩子,也无法和她正常交流。她很想跟母亲说说话,但是,母亲虽然还在,却仿佛已经走了。
于是,她提笔下了《天长地久——给美君的信》。在信里面,她回顾了母亲的一生,把许许多多以前想说却未说的话倾诉于笔端,给母亲,也给广大的读者。
我向来很喜欢龙应台,从目送开始,一本一本的,看了她不少的书。
我很喜欢她写的散文,不是那种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说教,而是,随手拈来却又娓娓道来的对话。她的用字、用词风格我也很喜欢。比如“说不清楚她的病症是哪一年开,因为失智症是那样一个逐渐的过程,就像一颗方糖进入咖啡,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融化了”。
写在最后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断断续续,两个星期的时间,偶尔写一点。最近一直很忙,忙得找不着北,找不着生活的滋味,找不着自己。
忙着有忙着的好处,就是你没有时间去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但是一旦闲下来,很多思绪便会铺天盖地而来,即使你不去想,它们也会出现在你的脑海里。
生活太喧嚣了,因此,我们应该学着去寻找生活中的那一方小小的宁静。这一点宁静,或许是一种兴趣,或许是某个时刻,或许是一件事物。总之,这一点宁静,会给人一种向上生长,向前走下去的动力。
时常写点什么,我才能感觉到大脑在运转。大多数时候,我觉得,自己在被动的走,被各种事物牵着。
写下这点东西,就当作写作班的一个结点吧。
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