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是新领导上位之后,威信不立如何立威的问题。杀鸡儆猴无异是最好的办法,但是杀鸡儆猴有这么几个原则。
1.人选
这个人分量要够、要有一定身份、地位。拿他来立威能够吓住其他人。通常有这几种人可以作为立威对象,有血缘亲属关系之人(李绩拿女婿立威)、老资格人物(彭越杀老乡立威)、居于一定职位者(曾国藩杀营官立威,诸葛亮杀马谡)、有一定背景的人(孙子杀吴王爱妃立威)。只有杀这样的,才能说明一视同仁,让别人不心存侥幸,更不以为自己有地位就能够例外。
2.理由
立威是手段,目的是让别人听话,不再和你对着干。所以,立威的目的必须要立得住脚。不是随便挑理由,甚至要提前公布要求。如果有人故意不做或对抗,然后再拿出来立威,名正言顺!挑刺、找茬反而会极其矛盾。
《论语》有句话:不教而杀谓之虐。不先教育告诉他什么是法律,却以违法而杀了他是暴虐。但是如果先教了、告诉了他,因为他违反了再处理他,就没有问题了。这也叫做,勿谓言之不预。
3.方式
古代立威无非是杀人。现代立威就是撤职或者考核。立威的方式必须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痛”。并且还要让其他旁观者感同身受,深怕板子打到自己身上,这样才算效果深刻。如果只是高高举起低低落下轻飘飘,别人觉得和你对抗成本很低,这立威就算是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