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我去年看完的,如今又看了一遍简略版的,发现第二遍看下来,对作品的理解远大于第一遍。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为了让姐姐家的七八个孩子不饿肚子,无赖之下冉·阿让打破了面包店的橱窗,因偷窃罪被判入狱,19年后(中间四次越狱都被捕,累计坐19年牢)刑满释放后的人生。冉·阿让从狱中出来去住宿,被所有的客栈拒之门外,绝望中的他被一位神父留宿,但是他却偷了神父家的银餐具逃跑被警察抓住。另冉·阿让惊奇的是,神父却说那是他送给他的,而且还把银烛台也取来送他,于是冉·阿让被释放重新踏上旅途。
途中休息的时候,有一个小男孩边走边抛硬币,有一个硬币刚好滚到冉·阿让的脚下,不过冉·阿让并不知道,因为他被神父的行为弄得精神恍惚。小男孩让他把脚拿来,他就不拿,然后小男孩哭着走了,当冉阿让起身后真的发现一枚硬币在脚下,于是他就沿着小男孩走的方向走去,想把钱还给他,不过最终也没找到小男孩。后来冉阿让在一个村子隐姓埋名,经商富有后,在这个村子里办厂,为村人提供就业,帮助穷苦人,得到市民们的爱戴,还被选为市长。
有一个叫芳汀的女子被男友抛弃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生下孩子后,把孩子放在一家客栈里寄养,自己回家乡挣钱,每个月给抚养费。芳汀就在马德兰(就是冉阿让)的厂里工作,她一直和女儿的抚养者通信。后来被几个妇女发现她未婚先孕,害她失去工作,但是女儿的抚养者每次都向她要很多钱,还编出女儿得病的理由,没有工作的芳汀为了救女儿,买了长头发和两颗门牙,而且沦落为妓女。而芳汀把自己遭遇的一切都算在了冉阿让头上,不过冉阿让并不认识芳汀。后来因别人调戏芳汀被冉阿让看到,并且从警察沙威手上救了她,这才了解到她的情况。这时候的芳汀身体很弱,因感冒住进了医院,一直想念女儿,冉阿让答应帮她找回女儿,只是可怜的芳汀终没能见到心心念念的珂塞特。
因为警察沙威一直在追踪冉阿让(这是我不明白的点,他是刑满释放的,为什么还要逮捕他)。有一天他来到市长家里(冉阿让此时是市长),说逮到了冉阿让,这让冉阿让很震惊。在经过内心的挣扎之后,他决定来到法庭并承认自己才是真正的冉阿让。在船上服刑期,在他救了一个挂在桅杆上的人之后趁机假装掉进水里逃跑了。然后他去找芳汀的女儿珂塞特,并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于是开启了逃亡生涯。
随着珂赛特的长大,她遇到了喜欢的人马吕斯,虽然冉阿让对马吕斯印象不好,但当他知道他们是彼此相爱后,便去救回了为革命战斗差点丢了性命的马吕斯,同时也救了一心想要逮捕他的警察沙威。最后珂赛特和马吕斯幸福的结婚了,而冉阿让也在安祥中死去,沙威则因为自己一直想要逮捕的早已经改过自新成为一个好人的事实,对自己的糊涂的惩罚选择了自杀。
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结局留给人的都是希望,我觉得主人公冉阿让的人生也不是悲惨的,他的后半生完全被神父感化了,过得很精彩而有意义,只是他自己一直无法面对以前的自己,直到临死前,他才对自己完全释怀。最让人可怜的是芳汀,她在一生可以说真的很悲惨,这悲惨是时代造成的。同时警察沙威的一生也是悲惨的,他一直是一位刚正不阿的警察,刚正不阿本应是优点,但却太过极端就成了缺点,而且这也最终导致他的自杀。而珂塞特和马吕斯无疑是寄托了作者的对美好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