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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和一个客户谈合作。那天,客户指着合同中的三个条款告诉我有问题。我对合同内容了如指掌,我扫了一眼合同之后直接回应他,他指出来的三条合法、合理、合情,没有修改的可能性。客户当场暴跳如雷,拂袖而去。我当时并没有觉得自己不妥,我认为对方是无故发作。
后来我考虑了一下,这次合作,领导并没有要求我一定要谈成,而且这个客户也没有重要到我必须忍耐他的坏脾气。但是,如果就此负气一拍两散,我自己并不愉快,对整个项目也没有什么好处,我还是想试着解决一下问题。于是我策划了一下如何与客户沟通。那一次我很客气地给客户打了电话,令我吃惊的是,客户的态度非常好,答应出来见面。我将约见的地方选在了一家茶楼。见面后,客户的态度还是很客气,我也很礼貌。我们聊了近半小时,谁也没有提合同。我先从自己早期的一家工作单位开始聊起,后来发现,我和对方以前为同一家企业服务过。终于聊到了合同,我稍微修改了其中的一项条款的表述方式,他也很痛快地确定了合作。那一次的合作,完成了出人意料的销售目标,正因对方并不是独角兽企业,所以双方合作的配合度完美,在市场的开拓效果上超越期待。后来,我和这个客户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这件事情令我收获更多的更多的是,我真切地明白了人不但是利益动物,还是面子动物。我在真实的生活中懂得了什么叫“面子是人的第二心脏”。原来,这个客户当时发脾气的原因并非合同条款,而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刚被提拔,一个下属拿着这份合同,请他“帮助”沟通条款。他一心想要立威,和我沟通的时候却被我直接驳回,他在下属面前极为丢面子,所以宁肯牺牲合作,他也要任由自己发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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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判的过程中,一是要先情绪后信息,二是要处理双方的需求。
1、情绪:客户当时“暴跳如雷、拂袖而去”,不适宜当时继续谈判
2、信息:
(1)客户指着三个“合情、合理、合法”的条款说有问题(观察),
(2)还“暴跳如雷、拂袖而去”(感受),
(3)他背后的动机是什么?是为了故意找茬?还是有其他原因(需求),
(4)为了对项目负责,也想尝试去解决一下问题,作者策划重新和客户沟通。(请求)
最后,了解到对方的实际需求:因为他年纪轻轻,刚被提拔,一个下属拿着这份合同,请他“帮助”沟通条款。他一心想要立威,和我沟通的时候却被我直接驳回,他在下属面前极为丢面子,所以宁肯牺牲合作,他也要任由自己发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