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主义是一种哲学和艺术流派,它强调感觉或直观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感官主义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如伯格森、克罗齐和胡塞尔等人。他们认为,通过直观和感觉来理解世界,可以超越传统的逻辑和理性方法。感官主义在不同的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包括逻辑学、伦理学、心理学和新闻学等。
在新闻学中,感官主义指的是那些能够引起观众注意或唤醒其身体反应的消息的内容特征和形式特征。这种新闻风格以故事性强的方式呈现内容,如有趣的、引人同情的、引发惊吓或好奇心的形式,通常包括犯罪与暴力、性与丑闻、人为意外或天灾、名人或娱乐等主题。感官主义在新闻报道中的体现,如镜头数量、景别和拍摄角度、剪辑方式、动画设计、音效和音乐使用等,被认为是市场驱动的新闻业副产品,有时被认为模糊了新闻与小报或娱乐之间的界限,对公共性和公众的社会参与构成威胁。
在大众传媒中,感官主义倾向的表现包括生活方式报道、娱乐新闻和娱乐节目等,它们通过感官物质诱导、感官享受和感官刺激来服务于受众,调用人们的感官、本能作为赢得收视率、换取商业利润的资源。
总的来说,感官主义是一种重视感觉和直观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它在新闻学中的应用强调了故事性和感官体验的重要性,同时也引发了对新闻报道真实性和公共性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