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Daughters-in-Law)喬安娜•特洛普(Joanna Trollope)
各位先生女士,我們感同身受,有些婆婆和岳母真的強勢干預、支配欲強,認為沒人配得上她們的兒子或女兒,也擺明一副不喜歡你的樣子,表明換作是她們絕對不可能跟你結婚,而且每次都站在自己兒女那邊,認為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
但這不代表你一點責任都沒有,兩代之間的姻親關係必須由雙方共同經營。你不妨從瑞秋的視點想想,特洛普筆下這位婆婆,在小兒子盧克結婚後,原本身為女人的自我認同便徹底失衡。突然間,她擅長的事情不再被需要,再也無法居中協調、施展權力,驚慌之餘,她就“咆哮”了——這點她自己也討厭不諱。婆婆和岳母沒辦法接受的不是你,而是你出現後,她被迫扮演的新角色。
面對婆婆或岳母,你必須堅定自己的立場,千萬別怕事。傳統的家庭人際互動過時了,我們必須建立新時代的做法,但在調整的同時,也別忘了在你心如刀割的婆婆或岳母面前盡心扮演她的第二個孩子——抱著滿滿的愛與支持,做個慷慨、貼心、親切、好相處的人,而且儘量找時間關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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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後語:
對此,我現在還沒有任何發言權。
但是,在關係模式中,界限的問題非常非常重要。從這一點來講,處於夾層者,艱難之餘,如果母親不夠開明和善,他應該在立場上與妻子站在一起。
當然,我此時說這話完全有站著說話之嫌。
然而在文章結尾也已經寫明了妻子應該如何去做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