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辯論賽,近年來常設有所謂的「中休權」——意指比賽途中,雙方教練各有一次喊停機會,上台向選手面授機宜,計時一分卅秒。
就個人觀察,認為此一環節對於提升比賽素質,功效卓著。畢竟選手當局者迷,教練旁觀者清,短暫重整後,往往偏離的問題得以拉回,糾纏的僵局得以打破,場面頓時精彩不少。
德辯開賽前夕,深夜十一點多,領隊會議,主辦方向各校介紹這個大馬獨有的設置。末了,順口徵詢,問各校「若教練面授機宜時,有在紙張上書寫,則結束後,是否要帶下台來?」
是個小到不能再小的枝節。
問完,泰半隊伍表示無所謂。
是啊,你人都讓上去了,差幾張紙?
正打算一致通過,卻有學校提出顧慮,認為:「紙張若不回收,那萬一有教練趁著喊停機會,一口氣帶了十幾廿張筆記上去,怎麼辦?」
唔,俗話說「麻布筋多,光棍心多」……國際賽嘛,彼此計較一點,可理解。
既然有人介意,那麼,回收就回收吧。
於是,宣布結論。
至於那些缺乏教練陪同的隊伍,大會也解釋,只要事先告知賽場人員,則屆時就算沒人指導,選手仍可主動喊停,彼此討論。
才說完,某校便質疑:「那這些沒有教練的選手,彼此在討論時若有書寫行為,事後紙張是否也該一併銷毀,以示公平?」
大會一怔。
接著,某校舉手:「希望大會到時能派人監督,好辨別桌上的紙張,哪些是該隊原本就有的稿件?哪些是喊停後才寫出的論點?」
眾人一怔。
最後,某同學態度嚴謹地起身補充:「再請問,對這些紙張回收的要求,是否訂有罰則?若教練拒絕收回,或選手拒絕銷毀,是否有分數上的懲戒?要扣幾分?」
我一怔。
是是是,深夜十二點……打辯論的人,想事情真他馬的與眾不同!
少爺算領教了。
問題如狼似虎,會議主席撐不住,忙請擔任顧問的國偉趕來處理。
國偉剛下飛機,風塵僕僕進了會議室,聽完各校轉達疑難後,不爭不辯不糾纏,一臉正經地回覆:「嗯,我想這些問題,最好是能在不變動章程的情況下解決。」
「所以這樣吧,凡是沒教練的隊伍,我們主辦方負責提供一個同學坐在台下,只要該隊打個Pass,他就會幫忙喊停,然後乖乖上台——聽選手們自行討論。」
「或者,你想叫他幫你們按摩一下也行啦。」
「至於安排的這位同學,當然不會帶紙上台……頂多是帶張Tissue囉。那麼用完後叫他記得帶下來,也是很合理的。」
「如此一來,各校條件一致,就不用再去沒收人家選手自己寫的紙張了。」
拍案叫絕!
至此,還有人擔心:「但場上情勢瞬息萬變,要是這位同學沒注意到台上的Pass,怎麼辦?」
國偉表情依舊正經:「喔,那我們會請他一直盯著選手,不准看比賽——我想,大馬同學這一點能力還是有的。」
「那麼,剛才提到的罰則要怎麼處理?」
「關於這一點,我想以裁判的角色代替大會回答。」少爺忍不住接過。
「首先,規定扣幾分是沒意義的,因為每個裁判給分寬緊不同——勝負只差一兩分的,扣一分,就很重;勝負動輒十幾分的,扣五分,也很輕。」
「故最後,還是得取決於裁判各自有多在意那張紙,對吧?」
「規定一堆細節,或許為難得了大會……但,拘束得了咱們裁判嗎?」
次日與新國大的華明閒聊,聽他談起「這個『中休權』的設計,本意就是要將各隊原本的台下優勢,一併帶上台去競爭——而既然都已是競爭中的一環,還要去計較對方會怎麼怎麼佔便宜,是沒意義的。」
「同樣時間,若人家教練居然寫得出十幾廿張筆記,選手也看得完,有什麼不公平?」
「否則,為什麼不去抱怨對方選手比你強,所以不公平?」
嘖,卅二支隊伍,爭論半天,華明一語中的。
打辯論的人,想事情果然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