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道德经》第十九夜 第十一章 “有”与“无”的相反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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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老子通过三个事例,论述了“有”和“无”这一对矛盾的“相反相成”的关系,即实在之物的“有”与虚空部分“无”之间的“相反相成的关系,旨在教人要从矛盾的正反两方面去看待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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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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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释]

①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里的“有"泛指有形的物质实体;“无”泛指有形物质实体的中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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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译]

三十根辐条环绕连接于车轮中间的车毂上,使毂心与轴轴相互配合得当,车轮这才能够起到运转的作用,从而车子才能载人或载物;柔和粘土用来制作器皿,使器皿中空部分与器皿实体相互配合得当,器皿这才能够起到盛物的作用:开凿门窗以建造房屋,使房屋的空间与房屋的实体相互配合得当,房屋这才能够很好地起到居住的作用。

所以,用有形的实体这才能够给人们提供使用的便利,用有形实体的中空部分这才能能够发挥实际的潜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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