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黑塞,是在大二的时候。从北大经济学院转到中文系,为了转系凑学分,炎炎夏日,我成了宿舍唯一一个呆在学校上暑期课程的人。大概是命中注定的缘分,选了比较所张辉老师的《西方经典导读》课,阅读对象卡夫卡和托尔斯·曼是旧相识,赫尔曼·黑塞则是意外之喜。
现在回想起来,当年泡在库本阅览室读《玻璃球游戏》的时候,那种如遇初恋的感觉现在虽然已经有点时过境迁,渐渐淡了,但黑塞理想世界里那种清新、充满音乐的色彩和节奏的感觉依然让人念念不忘。当然,最触动我的也许还有少年孤独症引起的共鸣。不是故作深沉、无病呻吟的伤感,而是一种对内心理想世界的追求不被现实、周围环境理解的孤独感,然而体验生命孤独的主体又在内心中持有一种优越感,那种追求更加高尚的纯粹的美好而得到的力量或者正义感,所以这种孤独是桀骜的,孑然独立;用《圣经》的眼光看,又是乖张的“自义”。
不过,毕竟是为了课程研究,做思想解剖、学理分析、辩证逻辑多少还是损坏了一些单纯的美学快感。后来余兴未减,想了解更多关于黑塞的作品。向学姐借了黑塞的另一本不及玻璃球有名的成长小说《在轮下》。这次阅读似乎是在去西安的旅途上,也是和男朋友确定关系之旅,自觉冥冥中有神奇的关联。但大抵也因为旅途中炽热的爱情火光,黑塞反而黯淡很多。说实在,第二本书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印象,当然读的过程很愉快。我想小说或许也因被我冷淡而抱气,没有那么投入地与我对话。这一搁置就是两年。
本科快毕业,整个人松弛了下来。一天和室友闲聊,不知怎的竟聊到黑塞,意外得到了他前期的作品《盖特露德》。书桌上放了一周,终于沐浴更衣捧起来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以致激动到还没看完就想把这种情绪写下来,生怕它溜走;以致激动到看到三分之二的时候读的越来越慢,不是因为难读,而是不忍往下翻,不愿意结局那么快到来,因为走到结局也意味着这段旅程的结束,意味着又要和他分离。
冷静下来用理性反思一下,那么喜欢这一部并不十分出名的作品大概和音乐有关。虽然乐章般的结构是黑塞作品一以贯之的风格,但这部作品很像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直接以一个音乐家的成长故事为线索,以音乐为对象,其间贯穿着对于人生、爱情、青春、生命和终极意义等哲学问题的思考。仅从感性上说,读这部作品时,最好配以音乐,但绝对不能是流行音乐,也不能是轻音乐,必须是古典乐,而且得是浪漫主义的。肖邦的第二钢琴协奏曲里面的柔板乐章就与小说对瑞士湖光山色的描写很配,只可惜旋律终究过于明媚柔和而缺乏一点忧郁与深沉。
《盖特露德》绝对不是莫扎特的和谐愉快,不仅仅是巴赫的神圣庄严,更像是拉赫玛尼诺夫。因为只有拉氏戏剧冲突一般的对抗、大调与小调间转换中的调和与失和,才能吟唱出内心矛盾挣扎又获得片刻的宁静的心路。只有磅礴恢宏的史诗乐章与激烈、不和谐甚至近乎癫狂的疯魔梦靥的煎熬后,忽如其来、从天而降地平静下来,变成一段如溪流平稳、如黄昏落霞时分的怅惋与凄迷的温柔,才能切合黑塞的笔下主人公的复杂心理变化。
我相信,黑塞作品中的主人公事实上多少影射着作者自己的影子。虽然黑塞不是音乐家,但他早年写诗,并且想做职业诗人,但又不被亲戚朋友认同,这多少投射成为小说中还在孩提时代就被音乐的灵感抓住灵魂,然而最终无法投身创作的库恩。说实话,我多少能理会那种音乐的旋律不由自主地从耳边响起,好像泉水从心里涌上来的感觉。当我学钢琴的时候,听多了、弹多了就会不由自主地哼出一些从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旋律。那真的是一种孩提时候的创作冲动,所以我一直深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艺术真的是从模仿中出来自己的东西,而且年纪越小,越没有受到理性思维的束缚,拥有“原始的迷狂”。
文学和音乐,更确切说,“诗与艺”这类形象思维的产物皆是如此。创作绝对不是简单的逻辑推理。所以,西方古典文论认为创作是神意,是一种陷入迷狂的状态,多少是有道理的。当然,文学评论不是创作,更多还是理性的逻辑梳理和分析论述。当我在提笔写下这篇读后感时,大概也努力在理性而冷静的文脉克制下,小心翼翼地回溯、剖析情绪的波动。虽然在某些时刻,感觉的火山忽然喷薄而出激情的流火,但总还是在一种可控的范围内一闪而逝。这大概又是为文者的悲哀,果然像《文心雕龙》所说的“思表纤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笔固知止”,有文思却不一定能准确表达出来。何况还有欧阳修所感叹的,“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再华美的文辞恐怕终究无法捕捉到那些一闪而过的念头,流逝而去的情感。所以道家干脆更加洒脱,最上乘的还不是辞达意尽或言外之意,而是得意忘言。这大概也是一种中西文化认知的差异。
由人生的苦难与快乐、沧海桑田的沉淀经历而升华为对于人生的感悟也好,瞬间超越于此在的琐碎生活的神圣感也罢,黑塞的作品或者再广阔一点说,西方小说中的浪漫主义德国派感动我的,是完全不同于同样有着优美精彩的文笔和人生哲思的中国古典小说的另一种气质。前段时间看叶广芩的《采桑子》,初读喜欢得不得了。里面对于传统的词话、诗话和小说的融和,那种世纪末的情结、家族败落个人飘零的凄艳,晚清贵族文化和趣味与老北京胡同文化在现代都市化冲击的没落,都让我嘘唏不已。然而,看过即罢,似乎除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可惜当时已惘然”的失落,没有留下太多余香留齿的回味。
曾经有人批评中国的写实小说太实、太过于个人化,没有西方小说形而上、超越民族、国家、文化界限,探讨全人类普遍问题的精神追问。这当然也遭到很多本土民粹主义者的抨击。但先搁置不论有没有所谓全人类共通性、如何看待文化异同、如何看待民族的和世界的、西方中心主义和东方主义这类宏大的理论问题,单就我个人的阅读经验而言,西方文学中较为深沉的思考如同童年的味道,成为某种沉到骨子里、能持续地打动我的东西。这大抵和个人的阅读史以及由此培养的审美趣味有关。正如研究50-70年代中国文学的洪子诚老师写《我的阅读史》,坦言他最喜欢的还是西方十九世纪长篇小说,是俄罗斯的契科夫、肖洛霍夫,是加缪、萨特,最喜欢的音乐是古典音乐。
一个人从小的阅读史的确会相伴其一生,成为内化的一种品味和兴趣。也许冷却一段时间这种“本能”会蛰伏,就像一个在肖邦、贝多芬音乐中长大的人,有一天也习惯了摇滚、民谣。偶然再次听到儿时的奏鸣曲、咏叹调,如回故乡。钻入中文系的学术训练里,很久没读西方小说,忽然有一天一个机会重新偶遇阔别的老友,顿时觉得全身触电一般的感动,实为难以言说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