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拗的行为执行者

是什么推动我们做一件事?

很多人说,是结果,是做这件事带来的结果。

比如说,喝冷饮能感觉冰爽,所以我们才去喝冷饮。又比如说,运动后身体的爽快,这样一个结果才是我们去运动的原因。所以,我们认为,行为的结果才是促使行为发生的原因。

其实,并不完全正确。

你的行为,并不这么简单。 

心理学家Tricomi,Balleine & O’Doherty (2009)做了一个实验。 他们找到32名实验参与者,分成两组进行实验。所有人在实验前6小时禁止进食。实验中,电脑屏幕上的图片指示他们按哪个字母键。按键速度由实验者自己控制。正确按键后,可能获得奖励,也可能没有。奖励为巧克力豆和薯片。如果获得奖励,屏幕上会显示巧克力豆和薯片的图片。如果没有,屏幕显示灰色的圆形图案。实验结束后,再一起兑换巧克力豆和薯片。

32名实验参与者被分成两组,一组只进行按键训练一天 (一天组),总共两次,每次八分钟。另一组进行按键训练三天(三天组),每天四次,每次八分钟。所以三天组的训练强度是一天组的6倍。

全部的按键训练结束后,所有人允许任意吃巧克力豆,吃到不想吃为止。 然后进行评估,实验者表示这时候他们对巧克力豆的喜欢程度远远低于薯片。

这时候再对两组实验者进行按键实验,看他们的按键速度如何。

结果发现,对于“一天组”,当奖励是巧克力豆时,他们的按键速度远远低于当奖励是薯片的时候。也就是说,当结果是巧克力豆,是他们不想要的东西,没那么有价值的东西时,他们的行为降低。

但是对于“三天组”,无论奖励是巧克力豆,还是薯片,他们的按键速度都没有区别。说明,即便结果是巧克力豆,是他们不想要的,没有价值的,他们的行为并没有变化。

那“一天组”和“三天组”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在于他们之前的按键训练的强度,三天组是一天组的6倍,三天组的训练已经让他们形成了习惯。

当一件事还没形成习惯时,结果指引行为。你第一天去跑步,是因为你想要健康的身体,想要瘦身。但六七天后,当这个想法没那么强烈时,你可能只想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是你没有去跑步。

但当一件事形成习惯后,结果不再指引你的行为。当你跑步形成习惯后,你有躺被窝的想法也好,有瘦身的想法也好,但他们比起你的跑步习惯,都不再那么重要。你只觉得下意识今天要跑步。

所以,当你想清楚要做一件事,那便坚持到让它成为习惯。因为任何想法的变化,偷懒的念头,环境的改变都能轻易改变行为。但是习惯只会傻乎乎地想让你继续下去,不管今天你喜不喜欢,想不想做这件事。

习惯才是最执拗、最可靠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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