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沉墨国学经典诵读
赠别(二首)
(唐)杜牧
其一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其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作者
杜牧(803年-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人称“小杜”,以别于"大杜“杜甫。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
杜牧的诗歌以七言绝句著称,内容以咏史抒怀为主,其诗英发俊爽,多切经世之物,在晚唐成就颇高。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后世称“杜樊川”,著有《樊川文集》。
诗解
⑴娉娉袅袅:形容女子体态轻盈美好。十三余:言其年龄。
⑵豆蔻:据《本草》载,豆蔻花生于叶间,南人取其未大开者,谓之含胎花,常以比喻处女。
⑶“春风二句”:说繁华的扬州城中,十里长街上有多少歌楼舞榭,珠帘翠幕中有多少佳人姝丽,但都不如这位少女美丽动人。
⑷“多情”一句:意谓多情者满腔情绪,一时无法表达,只能无言相对,倒象彼此无情。
⑸樽:古代盛酒的器具。
译文
其一
姿态美好举止轻盈正是十三年华,
活象二月初含苞待放一朵豆蔻花。
看遍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
卷起珠帘卖俏粉黛没有比得上她。
其二
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象无情;
只觉得酒筵上要笑笑不出声。
案头蜡烛有心它还依依惜别;
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诗韵
这两首诗是诗人杜牧在大和九年(835年),由淮南节度使掌书记升任监察御史,离扬州奔赴长安,与在扬州结识的歌妓分别之作。
第一首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
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读者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
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这一句。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是将花比女子。
“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胎花”,常用来比喻处女。
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胎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袅者,当尤为可爱。
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
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而杜牧写到这里,似乎还是一个开始,他的才情尚未发挥尽致。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他在幕僚失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的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成都)二”之称。
“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
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不如谁,谁不如,诗中都未明说,含吐不露。
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气象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
《升庵诗话》云:“书生作文,务强此而弱彼,谓之‘尊题’。”杜牧此处的修辞就是“尊题格”。但由于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强此弱彼”的写法显得自然入妙。
杜牧此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真俊爽轻利之至。别情人不用一个“你(君、卿)”字;赞美人不用一个“女”字;甚至没有一个“花”字、“美”字,“不著一字”而能“尽得风流”。语言空灵清妙,贵有个性。
第二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齐、梁之际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
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著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
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至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象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出来了。
“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
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带上了感伤色彩。
这就是刘勰所说的:“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
在诗人的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
“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诗人用精炼流畅、清爽俊逸的语言,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余韵不尽。就诗而论,表现的感情还是很深沉、很真挚的。
杜牧为人刚直有节,敢论列大事,却也不拘小节,好歌舞,风情颇张,此诗亦可见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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